“卧槽你大爷!”我看得毛骨悚然。
会爬树的狼,这是要逆天,达尔文的棺材板都快压不住了!
我很怀疑一把刀的杀伤力,这种情况下,肯定要用最为趁手容易发力,能够造成更大创伤面积的武器。
于是我摸出了斧头,照着它的脑门劈了下去。
这一斧头狠狠卡在它的脑门,堪称致命。
但血狼愣是发出一声不屈的嘶吼,奋力一摆头颅。
我死死握着斧头,脚下不稳,被它拽了下来。
我顺着树干一滑,和它同时落在地面,死命将斧头拽了出来。
见鬼了,这条狼还踏马不死!
等等,这强悍的生命力······
虽然狼的身体没有自动愈合,但还是让我想到了先前的络腮胡。
连动物也能跟着变异?!
这么一想,我将斧头收了起来,大胆地摸出了银刃。
来吧,狗日的畜生,我来帮你解脱!
血狼发出一声怒吼,向我扑过来。
我身子一矮,将银刃刺进它的腹部。
如刺入豆腐般轻松,我顺着它的腹部,割出一道长长的口子。
一片血雨洒落,血狼的伤口满是灼伤的痕迹。
我坐在地面,有一瞬间脑海一片空白。
为了验证心中的猜想,我剖开了它的肚子,弄得满手血污。
不出所料,里面果然有消化到一半的尸体,甚至还有骨骼和指甲片。
“所以,”我被自己的猜想吓了一跳,“所有吃了人肉的动物,在这片岛上都会变异?”
我的背脊一凉,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海盗们称呼这座岛为“地狱之门”。
这是一片人类不应该到来的岛屿!
人就是打开地狱之门的钥匙,他们来到这座岛屿,就会将这里变成人间地狱!
“不好!”我心中“咯噔”一声,我们住所前面那片湖里,就有吃过人肉的食人鱼啊。
我顾不得早饭都没吃了,割下指甲盖大小的血狼生肉嚼了嚼。
没有什么异样,这种变异生物依旧可以食用。
我用银刃割下最好的几块肉,迅速往住处赶去。
这条狼太大了,我又没带背篼,携带起来太不方便了,只能作此决断。
当我赶回住处的时候,发现种下的芭蕉种子,已经有两处长得快的抽出了嫩芽。
几人看到了我,兴奋地向我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