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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谁家用食用油放火的(第2页)

陆铭告诉松向晨,先不要朝着申飞翔是杀死周云的凶手方向调查,着重调查申飞翔贩毒案,步行街爆炸案交给林天纵。

第二天下午,火警方面发来了初步检测报告。

林天纵翻动的检测报告:“根据报告显示,起火的地点是在厨房的操作台上。”

“起火原因,是因为取暖器失火,引发了火灾。”

“火灾的快速扩大,是因为桶装白酒和食用油的泄露,导致整个厨房充满了酒精和食用油,造成的火情迅速蔓延,最终引爆了煤气罐发生了爆炸。”

陆铭摸着下巴:“难道真的是意外导致的起火爆炸?之前所谓谋杀猜测是错的。”

林天纵疑惑的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梦知忆双手抱胸,靠在桌子边:“因为没人会用食用油放火。”

“食用油的着火点相对较高,且需要氧气充足的环境才能点燃,在实际情况下的持续燃烧也相对困难。。”

“而且,因为其稳定的特性,食用油不易挥发,无法持续汽化,过火范围相对较小。”

“如果真的是想要放火,应该用其他的易燃物,而不是食用油。”

梦知忆转换话题看向陆铭:“陆铭,尸块寻找的怎么样了?”

陆铭看着手里的平板:“由于爆炸十分剧烈,现场非常凌乱,尸体又距离爆炸地点非常近,几乎没有一块躯体是完整的。”

"还有一部分尸块没有找到,比不过现在的情况来看,死者的确在爆炸前就已经死亡。"

“现场勘察以及尸检报告的显示,死亡时间大致是在爆炸前的8到5小时,也就是昨天下午的2点到5点之间。”

“尸体在爆炸前处于厨房之内,身体被灼烧严重,每一块皮肤都出现碳化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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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消防的报告,我们合理推测,死者应该是倒在了食用油之中,导致全身沾满了食用油,才造成的这种现象。”

“由于我们并没有死者的DNA,或者死者亲属的DNA无法进行对比,死者尸体全身灼烧指纹无法进行对比。”

“我们现在能够得出的答案只有,死者,男,36到40岁,身高约为166公分到171公分之间,体重70公斤到80公斤之间,根据骨骼碎片,正在修复死者的面部复原图,大概明天上午就能出来。”

梦知忆看着自己手里的报告说道:“我这里得到了交通方面的反馈,飞机、高铁、动车、火车、长途汽车均无周云的购票记录。”

“当然,我们现在还不排除,周云可能是中途购买长途汽车车票,或者和人拼车回家的可能性。”

“周云家乡的乡镇派出所发来消息,周云并没有回家。”

梦知忆和陆铭对视了一眼,虽然没有百分之百的证据肯定死者就是周云,但是现在的一切证据,似乎都在佐证死者是周云。

“铃铃铃!”

就在此时陆铭手机响了起来,电话是山河医大打来的:“喂,对,我是陆铭!”

陆铭的声音突然变得急促起来:“你说什么!”

“你们在DNA库里面发现了死者的DNA!”

“死者不是周云!”

“好!我马上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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