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和他?”
“嗯。”
……
他不说话,我也不说,彼此之间沉默一片。
“我请你吃饭,就当……送行。”好半晌,话语从他嗓子眼中挤出,随即,他转身,径直往下走。
看着他的背影,我总是难以拒绝。
当天晚上,他连着喝了几杯酒。
酒到肚子里多了,情绪难免不像往常那样防备得一丝不露。
“他当真值得你为他付出如此之多?”
“值得。”
“那好,那只希望他能够对你好,这样你便能够幸福。但我私心里又总是希望他对你不够好,因为你就会不幸福,而你不幸福了就可能会来找我,也许那本来没有一丝的可能就会有了一丝甚至几丝,大概人都是这样矛盾的。”说完他又猛灌了自己几杯。
“嗯,人是都挺矛盾的。”我拿起桌子上的酒瓶倒满了酒,“来,莫然,我敬你这杯。不为别的,只为了我们相识一场。”
“好,好一个相识一场,呵呵。”他自顾低笑着,却未再说一句。
酒杯相碰发出清脆的响声,淡黄色的液体泛着涟漪,顺着喉咙喝下去,泛着些微的苦意。
最后我与他默然不语,酒酣耳热后出来时,许莫然突然转过身,牢牢地扣住我的手腕。
我抬起头看他,他的眼睛像是一片深深的海洋,他一拉,我就跌进了他怀里。
我刚想要挣扎,却听他说:“别动,就一会儿,一会儿就好。”
于是我不动了,但下一秒我却突然挣脱了他的怀抱,一双眼直直地盯着前方——秦子阳不知何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许莫然似乎感觉到了我的异常,转过身,顺着我的视线看过去。
两个人就这样隔空对视着,良久。然而就在我惴惴不安时,两个人却都没有下一步的动作。
就在这时,许莫然走了过去,他贴近秦子阳的耳边不知说了句什么,便挺直背脊,向暗影处走去,再未回头。
我望了一眼许莫然,便跑到秦子阳的身边,想要解释,却又觉得没什么必要,可还是在一路沉默后拉着秦子阳的手。
“我和他没什么,临别的一抱,你懂的,在现实与小说中都会存在的情景。”
他顿住了脚步,低下头看着我,“我懂。”
第二天,航班直飞纽约。我们到了纽约,这座传说中融合了地狱与天堂的城市。
到了这之后有一个白皮肤的年轻人接待我们,大大的牌子上写着:John!
其实我英文并不算很好,语言不通,这是一个多么大的障碍。可是,我是不可能放弃秦子阳的,不是吗?
但其实我很想知道,如果我当时说,我不会去,那么他还会执意去吗?
我没问,因为我是苏念锦,苏念锦是不会阻止秦子阳前进的脚步的。
来的人给我们安排了房子。在纽约这样地皮贵到惊人的地方有一间公寓提供给我们已经相当不错了,尤其是这里的公寓档次要比国内高得多。在这里,给一所名牌大学最资深的终身教授的最高待遇就是给他一个特定的停车位,上面会标有某某教授的名字,不然依照纽约的市价,每小时的停车费都是一笔惊人的数字。
我和秦子阳在这里开始了我们新的生活。
因为语言不通,文化不同,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会觉得很惶恐,然后像一只大爬山虎一样紧紧地贴向秦子阳的身子。
他就笑我,说我的身体越来越有黏力了,但总是会把胳膊张开,拉平,让我直接躺在上面。躺上去后,他会习惯性地弯曲被压到的小臂,用手梳理我的头发,一下一下,偶尔会调皮地摸着我的耳垂,那是我的敏感地带,每次被触碰的时候浑身都会升起一股战栗,他却装作不知,继续时轻时重的“自娱自乐”。
可是我心里暖暖的,这种暖比惶恐的情绪来得还要凶猛和持久。
我们的欢爱并不像以前那样激烈频繁,更多的时候喜欢紧紧贴在一起,互相拥抱着,感受着彼此的呼吸,却不会说太多的话,因为他每天都很累很累,累出重重的黑眼圈,我总是取笑说自己领养了一只大熊猫。
他就会凑上脸来说:“大熊猫啊,那可是国宝,你领养的是一只国宝,你可得偷着乐了。”
说完后又继续低下头,忙着那永远也忙不完就连上厕所也要时刻盯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