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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不速之客(第2页)

他重重叹了口气。

【中】

这一夜,兄妹三人,其实都没有睡。

周蕊抱着电脑非要跟唐秋睡,说什么外头打雷,她有些害怕,见唐秋白她不信,她又说今天天儿冷,给她暖脚,然后也不等唐秋答应,就一个激灵扎进被窝。

其实天冷是假,怕打雷也是假,周蕊是高兴。

窗外顷刻间就大雨瓢泼,唐秋去将窗关上,雨水横扫进屋檐,她用手,轻轻拂去。

这个靠着三个年轻人搭起的小家,曾经风雨漂泊,到了今天,终于团聚。

她也高兴,只是这高兴里夹杂着一丝莫名的惆怅。

生活的风雨暂时过去了,可心里的风雨,却像是从来都没有停过。

夜里周子豪的眼睛让她有些无法闪避,才意识到,自己其实已经暴露了许多。

脱胎换骨哪是一件容易的事啊,有些东西,是骨子里的。

每一阵雷声都会让她骨子里冷不丁地一颤,心里却是火烧一般地难熬。

她微微闭了闭眼,然后爬上了床,周蕊本想再跟唐秋聊一会儿,却见她用被子蒙住了头,只好悻悻作罢。

老房子隔音并不好,今日的秋日雷声显得额外地大,穿过雨帘穿过窗又穿过半薄的棉被,毫不留情地钻进她的耳廓。这雷声和雨点,有节奏一般地把她往睡眠里送,在失去意识的那一刻,唐秋想。

——完了。又要做那个梦了。

其实也算不上梦,反而因为刻意地回避,当它重新在脑中呈现的时候,新鲜真实得不像梦。

人的记忆很奇妙,真正发生过的事,如若反复拿出来咀嚼,定起毛边,若能添油加醋一番番地想,或许到了最后,是模糊的一团。

但有些不忍去回望的过去,细节却梳理得根根分明,每一根,都像刺。

2007年的这一天,是个阴天。

那天恰好没课,她却一分钟都不想在家里呆。

她早上就出了门,在小书屋里泡了一整天,把作业写完以后,还看完了几本小说。午饭是在网吧门口的杂货店里解决的,一碗泡面。那里堆着一群比她年长的高中生,身上带着烟草和啤酒的味道。她那时候个子还小,发育得甚迟,看上去比她实际年龄还要小上几岁。也没太多人留意一个干巴巴的小女生。大家的视线都落在店里那两个捧着冰棒吃的长发翩翩的女高生。

关于那一天的记忆,她每个细节都很清晰。

甚至记得其中一个女孩的凉鞋,上面有两只蝴蝶,让她莫名想起了从前在戏台子上唱的《梁祝》。

那两个女高中生,视线则落在电视上。

江一凛的专访。

她的头抬得越来越高,听他们讨论。他们根本不知道他跟她有关系。

有人注意到她额上的胎记,投来异样的目光,她也不是很在意。

有人认出她是戏班子那个戏疯子的女儿,在身后议论,她脊背挺得笔直,骂了一句。

“有病。”

那年她上初三,托曾经需要打鸡血给卞小尘上课的福,如今她的成绩也不差,那些时间余下来,够她把高中课程都先看一遍。

只是相当孤独。

卞小尘是三年前离开的,在那之前,他们都以为彼此永不分离了,那似乎是袁歆人生中,仅有的鲜活岁月。人真的很奇怪,生来孤独倒没什么,等到突然有了那么一个伴儿,陪着自己,其实也算不上经历过什么刻骨铭心惊天动地的大事儿,但再失去,就好像这孤独,有些苦楚起来。

尝过糖的人,吃苦就难了。

卞小尘在袁家,至始至终,都是“没名没分”的,稍熟稔一些的人,只当他是老钟的儿子,和袁家父女俩感情好,住的久了,就奇怪了。可这奇怪也不会持久,毕竟小城镇里,人人着眼的不过是自己脚下的鸡毛蒜皮。

可住下来没什么,小城不过二十来万人口,镇子上住的人大伙抬头不见低头见,偶尔来了点新面孔大家都新鲜得要死。哪里像后来的晏城,还需要“暂住证”这种东西。

卞小尘就这么成了这里的一份子,袁家的一份子。但要上学就有些麻烦了。先是要办户口。袁敬意也挺上心,他这人心虽然算不上软,但一旦认定了,就八头牛拖不回来。给卞小尘办户口并不容易,这是个来历不明的孩子,办事儿的人一个个推诿,把袁敬意气恼了,后来直接“开了个价”。价不低,但并不是袁敬意不肯出这钱,而是他实在看不惯这群人趁火打劫的嘴脸。他一轴,甩袖离去。后来听说可以走孤儿院那一道儿。但县城里的孤儿院,已经破败得不行了,民办的几乎都被取缔了,上头接管,这事儿就得走一个个的关卡。申请递上去,就此杳无音信。卞小尘看着他奔波,灰头土脸地不敢说话,他红着眼睛说,袁师傅,他们说,我是黑户,我……

袁敬意瞪了他一眼,说,黑户怎么的了?还给你消灭了不成?就这么着,学咱不上了。还省一笔学费呢,让袁歆回来教你!

即便这好像不太合理,但却在当时顺理成章,可谁也没料到,会有一天,成了那解不开的环的最初一结。

他渐渐地就活成了袁家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

直到四年之后,一个男人走进了袁家的大门,指着卞小尘向袁敬意说,袁先生,这个孩子不是您的儿子吧,我想收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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