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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权 不知兵(第1页)

自从袁耀与孙权至和县已有月余,孙权终日忙碌于田垄中,开始先是耕种水稻,然后桑麻养蚕,引水入田养鱼,甚至还与众多工匠造了几只船,用麻绳结网在江中捕获水产,自己也在荒田中开辟了十余亩土地。看着诸多流民脸上由麻木的表情逐渐露出了笑容,孙权半个月兴致一直高昂不见,只是华佗的阉割幼猪之法当初没有学,不然也能使民户有一点肉食。

袁耀则一直跟在孙权身旁,本来出身于四世三公的他是不屑劳作的,看孙权亲身下地劳作,虽然农具物事一应俱全,不过耕作的也颇为艰难,忍不住亲身下田帮助孙权。

“仲谋,何苦如此?”,袁耀握着耒具翻了两下土,十分艰难,颇为不解道。

“民户皆忙,我又无事,难不成去府衙中吟诗作赋,听曲看舞?”,孙权拍打了下耕牛,努力地又向前犁了几步。

“仲谋出生豪族,祖上更是名将孙武,何苦操持贱役?”,袁耀更加不解地问道。

这是现代人与古代世家之间观念的矛盾,出生‘高贵’的名门,从生开始,就将操劳心事,劳心治人的理念灌输入脑中。而现代人的孙权从来到现在只不过短短几个月,思想上还秉承着人皆平等,即使接受了前身的记忆,也不会以农事为耻。

“。。。。。。”,孙权不知如何回答,对于大舅哥这种传统的世族,解释自力更生和劳动光荣确实十分艰难,想了想说道:

“孟子云: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我一人既然可耕,又何必闲赋在家,纵然有事不能劳作,播下种子,一亩也可收上一斛。”(一斛百余斤,汉朝亩产大概两斛多)

“。。。。。。”,袁耀不能理解,一人耕作,亩产不过两斛,而孙权即使努力耕作,也不及一户民耕作所得,与其如此,待在府衙中,处理些公文谋划些对策,甚至练习剑法也好过对着这几亩天地‘不务正业’的好。

“待收获之时,子旻或可想通”,孙权回头看袁耀思索,想了想说道,继续操持着耕牛向前犁田。

袁耀张了张嘴巴,始终没说什么,将耒具交给一旁的士卒,独自回府中去了。

孙权望着他的背影,嘴角微微咧开,到底是大族子弟,要他亲自下田耕作,也是难为他了,摇摇头,继续向前耕去。

过了两日,驻军士卒围杀了一头野猪,报与二人,二人则去分肉。

野猪肉味腥臊,不堪食用,因此士卒只是用来打打牙祭,好过单吃粮食,袁耀自然不屑取食,孙权则提着剑围着野猪转来转去。

最终用剑割下猪腹上两块肥肉。

一旁士卒有不解问道:“孙郎将,前肢肉味最为鲜美,腥臊也淡,你如何取那腹部之肉,腥臊不堪,难以食用?”

孙权笑道:“本是你等围猎之物,我怎好取走好肉,有这猪腹肉煎些油水即可。”

两旁士卒不由喝彩,这孙郎将为人不错。

孙权看了一旁的袁耀,说道:“子旻,走吧,我炸些蚕肉,你我二人共享。”

。。。。。。

孙权与袁耀回府后,孙权提着两块肥肉进入后厨,早先为袁术制作糕点时,已做了两批厨具,留在左将军府中一批,自己随身带了一批。如今将猪肉放入锅中慢慢煎了起来,肉中油脂逐渐在加热中分离了出来,待差不多时,将肉取出将油倒入碗中,静置一会后,又取了些糖放入油中,慢慢搅拌,再闻一闻时,油中的腥臊味已淡不可闻。

孙权走入正堂,见袁耀在一旁看书简,见他进来端起早先孙权养得蚕斗而出。不由问道:

“仲谋,这蚕你也不待吐丝了?”

“我又不会缫丝纺织,待它吐丝如何?”,孙权头也不回的回答道。

孙权将蚕炸过后,用盘乘上,端到袁耀面前。

“子旻兄还请评鉴一番”,孙权装模作样的递上一副筷子。

袁耀接过后,夹起一枚蚕肉,放入口中,汉时菜肴多蒸煮烧烤,油炸之物第一次出现,袁耀只觉得酥脆可口,不由赞叹道:

“早听仲谋有治县之才,屯田良策,捕鱼桑蚕皆通,如今又随便制一美食,莫非生而知之者?”

“权,不知兵”,孙权无力回道,来到东汉三个月,他未尝没有尝试阅读冷兵器时代的兵书战策,只是第一点,慈不掌兵,他就有种无力感,至少现在他还无法眼睁睁地看着都是底层的士兵为了不知所谓的诸侯兼并而互相杀死对方。

“仲谋为孙氏子弟,竟不知兵?”,袁耀很惊讶,孙氏一脉已在江东为军官多代,孙坚更是靖乱伐董,天下扬名,而孙策也不遑多让,连取吴郡,会稽二郡,所向披靡,就连孙策堂兄孙贲常年在袁术手下为将,也多有征战之功,而孙权竟然称自己不通军事,还是那种连业余的都算不上的。

“人非生而知之者”,孙权反驳道,就算前身的军事水平也不过业余,孙十万攻合肥以绝对的优势兵力结果被张文远打得惨不忍睹,他自比前身感觉很好了:他有自知之明。

“。。。。。。”,但孙家历来就是天生将才啊。

孙权也不理他,自顾自取了几块蚕肉放入口中,味道还不错,只是这个时代没有辣椒,少了不少滋味。

“仲谋养了旬月的蚕,只为做一顿吃食?”,袁耀见他自顾自的吃着,有些郁闷,不由引了个话头。

“嗯,和县偏南,以往富庶,虽经战乱,县中桑树却是不少,可多养蚕,除缫丝纺织之外,成虫蚕蛹皆可食用,如此纵然民户缴粮极高,粮食夹杂鱼蚕亦可果腹,无饥馁之忧”,孙权又夹了几块放入口中,没想到我孙十万厨艺如此之好,回吴县后,从阳羡运几头生猪,过年可以吃顿饺子,只是面粉颇为难找,当初昧下几斛才好。

“。。。。。。”,袁耀怔怔得了一下,从孙权至寿春来他的一举一动皆在眼中,若他为淮南太守,只怕整个扬州早已归孙氏,爱民至此,生恐治下子民不能活,纵然西凉军,徐州吕布军恐怕也攻不进扬州,对比袁术入扬州已有五六年,如今这扬州依然四分五裂,民不聊生,袁术甚至还做着仲家帝的春秋大梦,哎。

码了一章,文字感觉流畅了点了,不过感觉情节慢了,话说野猪肉腥臊确有其事,现在的野猪肉基本家养所以还可以,那些古代猎取一头野猪,单烧烤说美味的,我只想说大概都是贝爷。稿子已无,今天码的这章,我尽力了,刚才修改了下错别字,哎呦,你们看的能不能提一下,真不介意吗?最后求推荐,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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