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们才一百二十个人呢。”沈梦秋提出了质疑,“那些海盗有一千多人,差不多是十比一的比例,我们能行吗?”
“不行也得行,为了让自己的老婆孩子生活在这富饶的留荫海港,为了让他们都有饭吃,有肉吃,大叔们只能拼命。”我握住了姐姐的小手儿:“甚至到了关键的时候,治安巡逻队的人要上去,我们这群少年郎也要顶上去,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的幸福生活。”
沈梦秋的小脸仍旧是苍白得紧,她当然明白我们的想法,凡是来到了留荫海港,尝到了美味的大米饭和金枪鱼肉饼的味道,就再也没有人想回到洛溪山去生活了,这和喜新厌旧无关,只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不让自己一家人以及子孙后代再穷苦下去。
美好的生活从来不是靠别人施舍而来,全是靠一次又一次的拼搏而来。
想要不出力不流血就获得美好的幸福生活的话……嗯,你该醒醒了!
看着姐姐担心的样子,我又拍了拍她的小手:“姐姐,不过话说回来,我们其实胜算是很大的。”
“哦?怎么说?”
“首先双方的士气就不一样,他们是为了掠夺财富,而我们是为了保护家人,从激发斗志来看,我们有着拼命的理由,而他们不会,如果被杀掉了,他们就没法享受海盗生活了,所以他们不一定敢拼命,从此士气就有了明显的差别。
然后他们的人数虽然多,但大多数是乌合之众,在海上或许可以,但到了陆地上,不一定就有多厉害。我们这边有着霸爷和劳伦老爹这两个练兵的好手,另外更重要的是有西班牙猛男大叔和罗刹壮汉大叔们充当先锋,这些矮小的海盗一看那么高大凶狠的巨人就会胆怯几分,再有着箭头的冲击能力,打败他们也不算多难。”
“我不懂什么打仗方面……”雅秀出尘的少女双手抓住了我的大手:“但是弟弟,你一定要答应我,好好的保重自己……要让姐姐随时都能看到你平安回来!”
少女的眼眶,瞬间就流出了两行清泪。
当她听说我带着一群人,居然闯入虎穴,把一百多人的凶恶“万兽组”给杀掉了,她就担心害怕得不得了。
现在再听说大战就要来临,她的一颗心更是要揪紧了,生怕我有什么意外。
都说女心向外,沈梦秋的心中,这个自己从小就抱着他长大的小男孩,命运早就和自己融在了一起,永远都不会分开。
但是沈梦秋也明白,一个男人如果呆在家里,一直在父母姐姐的佑护之下,那是绝对成不了才的,雄鹰要翱翔在天空才能凶猛,狗熊也要**生活才能成为丛林的霸主,一辈子跟在妈妈身旁的,那似乎只有小兔子。
所以任凭沈梦秋怎么想要我平安生活,她也不能阻止我去拼斗,那不是为了我自己,也不只是为了她,还为了这十多年来一起生活的亲人、朋友们。
我看得心疼,连忙就笨拙的搂过了少女的香肩:“姐姐,我是什么人?从小我就苦练轻功,虽然武功没有大成,但那跑步的速度你是看过的……了不起我转身就跑好了,谁还能抓住我?”
姐姐“扑哧”的笑了起来,从我五六岁开始,我就一直在劳伦老爹的训练下,围绕着洛溪山到处奔跑,特别是安全但有些险峻的上坡下坡路,跑了不知道多少次。
后来我觉得一个人享福有些太残忍,就威逼利诱的小伙伴们也加入进来,天天听着他们的哀嚎声,我心里顿时平衡了,进步由此也更大了一些。
最后,几年下来,我和小伙伴虽然没有达到什么“轻功草上飞”的地步,但是在山峦之间健步如飞,还是基本能达到的,不然你们以为,我是凭着什么,好几次和小伙伴们在大猛兽的爪下逃生的啊?
故而我说会逃跑,姐姐就想起了好几次我和小伙伴们被猛兽追得逃回村子的情形,鞋子甩飞了、衣服破破烂烂的,跟流浪的小叫花子差不多,不觉会心的笑了。
见到姐姐笑了出声,我才松了一口气,姐姐这一关总算过了,要是她强行留我在家里,不要我去外面的广阔天地施展才华,那真的是世间的一大损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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