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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第一百一四章 异世征途之魔法传奇三(第1页)

渐渐苏醒的知觉中,金听见了风流动吹拂树叶的沙沙声,鸟儿清脆婉转的啼鸣声,空气中飘散着沁人心脾的草木馨香,和着舒爽的暖风,暖洋洋的感觉笼罩了在身上,即使没有睁开眼睛,金也知道,今天是个风和日丽的日子。

风带来了更远处的声音,一辆接一辆的车辘碾压沙石路面的单调沉闷响声、人穿着的高高的皮筒靴踩踏大地的喀沙声,精力充沛、中气十足的交谈声,同样传入了金的耳中,他睁开了眼睛,一瞬间,金产生了种不知所以的茫然感,他转头看了看周围的环境,他背靠在一棵大树上,澄澈透明的阳光透过枝叶间隙,斑斑驳驳地洒落在了他和睡在自己身边的少女身上。

粗厚的灰色毛毯将少女团团裹了起来,只露出柔顺黑亮的长发和一张清秀的小脸来,金的手伸了过去,摇了摇少女,唤着。

“露露,醒醒了,我们该出发了”

“恩~”

少女似乎好梦正酣,一副不甘愿被打扰的样子,在那里又紧了紧身上的毛毯,微微嘟着嘴,咕哝了一声,表示听到了,就没动静了。

“快起啊,不要等下让我拖你起来啊。”

金失笑地看了看少女,取笑了一句,站了起身,打理起来,自己身上没什么好收拾的,一件灰色的粗布衫和布裤,只在要害位置和关节处裹着由二级魔兽铁甲鼬鼠拼接缝制起来的紧身褐色皮甲,脚上缠着白色的护腿布,一双高高的长靴,同样也是铁甲鼠皮做的。

一把巨型阔剑笔直地插在了正前方,剑柄简陋,刀刃粗厚无光,所用材质也只是最普通的黑铁,这是几乎所有低级冒险者人手一把的便宜制式武器,至于那些锻造手艺精良、使用稀有金属作为材质,甚至可能加上附魔效果的魔法武器,不是他们这种四级以下的一般人能妄想的。

金不在意地拿了起来,只是在提起的时候,不知痕迹地一顿,一瞬间,他感觉手感很奇怪,倒不是因为重,尽管他知道这把剑的重量应该在60斤上下,可是他拿在手上,却轻的几乎像是没感觉一样,不过,这柄陪伴了他十几年,跟着自己出生入死,在他记忆中,可说是半身那样存在的这把阔剑,却让他完全产生不了一丝一毫的默契感觉,那种陌生不协调的感觉是骗不了人的,金有点费解,但最后还是没有深究,甩了两下,大致感觉了下,就将它插到了背后的皮囊里。

行李什么的,他和露露一人一个,只装着些衣物干粮,魔法装备什么的,他这种低级冒险者是不可能有的,不过,今天去镇里的交易所换了东西,之后的日子就会好过多了,运气终于要来了啊,金想着。

想起之前两人的奔波,金又是微微叹息一声,他本来住在肯特丁王国的维卡村,那地方紧邻号称艾法理斯大陆十大禁区的风吼山脉,高级魔兽和幻兽频繁出没,珍贵的草药和矿物更是数不胜数,虽然危险,但依旧吸引着无数高级佣兵和魔法师们前去冒险、挖宝,也是个修炼晋级的好地方,当然和进去的人比起来,出来的人就明显少的可怜了。

不过,风吼山脉的下层和外围还是相对安全的,而他们维卡村的村民就都是以猎取外围那些低级魔兽以及采药为生,日子虽然紧巴巴,但也过得下去,可是谁想到,几个月前,一个高级魔兽的失控暴走就毁了全村,要不是他那天因为猎获不好,走的深了点,没及时赶上回村,怕也要死在那场肆虐中吧,等到那天天亮回村的金,只看见了遍地尸体,街坊邻居们的,以及自己唯一的亲人们,他大哥、大嫂的尸体,想到这,金叹息一声,却发觉自己并没有什么黯然、悲伤的感觉,愣了一下,金不自在地摸摸头,才隔了几个月,这感情也消磨的太快了吧,尴尬地不再去考虑是不是他太冷血之类的问题,他继续回想。

那场灾难下来,整个村的幸存者除了他,只剩露露了,露露·兰提斯是他大嫂的妹妹的女儿,当时她大嫂的妹妹远嫁,十几年都没回过村,再回来时,就只剩露露和她父母的一捧骨灰了,大嫂哭的都要晕过去了,哥哥劝了好久,才安顿下这个侄女,谁知没过几天,就碰上了这场祸事,那孩子因为夜半想念自己父母,又不想让大哥大嫂知道,居然大胆地一个人跑去森林里哭,不过也因为此,才幸免于难。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名义上,露露也是他的侄女,一个小姑娘无依无靠的,他这个做长辈的,自然只有负起照顾的责任,村里都毁了,金本来就有出去游历冒险的打算,如今也没有什么牵挂了,问了露露,自然是没有意见,两人收拾了下可用的东西,干脆地就踏上了旅途。

一路行来,他们走过了无数个地方,甚至已经离开了自己的国家,可是金却发现,无论到哪里,不学会斗气和魔法,在这个世界,是难以出头的,也过不上好日子,他虽然力气不错,搏斗技术也不错,但如果和一个什么技巧都没有,只会一点斗气的人打斗,就是他稳输,金对魔法没有兴趣,但他想要学习斗气,改变这样完成低级任务来养家糊口的现状,他自己也就算了,露露一个女孩子,未来还长的很,难道也一直跟着自己风餐露宿下去?危机感始终笼罩在金的心头,

可是,这个大陆,魔法和斗气几乎都垄断在贵族和豪绅手里,一般的平民唯一的学习机会或许就只有考进那几乎可算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魔武学院,在这个大陆上,一共有七家魔武学院,可是与总体需求比起来,这每年学院招收的人数就相对太可怜了,而且对平民录取的条件,就只有一个——绝对的天赋,达不到这个条件,那还没钱的话,就想都别想了。

金本来并不打算走这条路子,他已经三十了,并没有信心能考进去,况且那学费也不是小数,但是不通过这条路学习的机会没有,不过,前几天,他在森林里遇到了一个濒死的人,在照顾救治一番后,最后还是没有留住那个人的生命,但对方却在临死前将自己的东西都送给了他,作为感谢和身后事的处理,那些东西包括斗气学习法门、一些中品魔晶,这算是天上掉馅饼的事,直到现在,金都觉得不真实,不过包裹里现在躺着的东西都不是假的。

“在想什么呢?我都整理好了,可以出发了,说叫我不要贪睡,可现在是你自己在发呆啊,叔··叔。”

背后,露露带着笑意的轻快声音响起,精神满满,只在叔叔那两个音节上奇妙的一顿,似乎有点别扭。

金不知道她到底在别扭什么,不过刚才那声叔叔,他听到后,别扭感也是一点都不少的,不知怎么地,一种强烈的郁闷感袭上了他的心头,金不由嘴张了张,似乎想要反驳什么,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转过头去,黑发的少女正如她刚才说的那样,已经起身,身上穿着一件朴素的灰色衣裙,自己的行李也打包好了,背在了身上,漆黑的眼睛直视着他,脸上带着明快的笑意和一丝微微的困惑以及别扭。

是因为这半路出家的叔侄关系吧,小孩子嘛,总有点青春别扭期的,自己这叔叔不也做的莫名其妙嘛,难怪她和自己都不习惯,金习惯性地摸了摸下巴,自顾自地给刚才的感觉下了结论,不再纠结这个问题,他背起包,爽朗的笑道。

“刚才在想之后的打算呢,路上慢慢说吧,现在先去镇子吧。”

这里是莱恩帝国所辖的栖霞森林的边缘地带,低级冒险者的天堂,前面就是胡夫镇,接待着各路冒险者,以旅馆业和物品交换为主业。

“恩。”

少女点点头,紧紧跟上了他的脚步,两人穿过密密的树丛,不一会,就出了森林,来到了一条沙石土路上。

人一下子多了起来,大部分都做佣兵打扮,也有看上去像是刺客、盗贼的人,偶有一两个穿着长袍,看上去像是魔法学徒的人,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向着远处的镇子汇聚而去,一些穿着上好料子的商人们则是坐在敞篷的马车里,踢踏踢踏地一路扬长而去,金甚至还看见了一个精灵和一个兽人,虽然毫不费力地将每个人的职业、种族都认了出来,也觉得这应该是很理所当然的事,可是,一种新奇的感觉还是控制不住地冒了出来,金看了一会,才想起要说的事,他侧头,对着身边娇小的少女说道。

“露露,今天去市场卖了那些东西后,我们在小镇先住下来吧,叔··,我想要静下心来,好好练一下那个斗气,不过,不会长的,最迟一个半月,我们就离开。”

想自称自己为叔叔,可金发觉他实在说不出口,最后还是用了我,至于时间,他总有种紧迫感,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两个月。

“好的,没问题,叔·叔。”

金可以用我来代替,赛璐璐可就不行了,叫出口的一瞬间,在第一个音节发出后,她又迟疑了,可是,之前几个月里一直都是这么称呼的啊,为什么现在又觉得奇怪,收留无家可归的自己,不嫌弃自己是累赘,难道她还不能将金当作是自己的亲叔叔般看待吗,也太忘恩负义了吧,赛璐璐在心里敲打着自己,下定决心,下次一定要真诚认真地唤对方一声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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