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两个检材样本完全吻合。
也就是说这起案件又是那个男子所为。
但奇怪的是,女子的手臂并没有像前几次强奸杀人案那样被绳索捆绑!
此前接连发生过的三起强奸杀人案中,在被害人的手腕上都发现了捆绑用的绳索。
为什么唯独最后一起案件死者没绑绳索?
这和那名没有被捆绑进而侥幸逃脱的女子之间有什么关联吗?
一连串的疑问让警方陷入了迷境。
前两起都是捆上后杀害。
第三起跟第四起是同一天做的。
第四起这个女孩子没捆,结果被她逃脱了。
第五起又是被杀害了,但是找不到绳子!
经警方分析,犯罪分子每次作案很有可能只带了一根绳子。
在做完第三起案件的时候,他的绳子已经用掉了,身上没有多余的绳子。
所以在做第四起案件时没有对受害者进行捆绑。
因为这次的大意,才导致女受害者逃跑。
第五起案件吸取了教训,他作案时应该是绑住了受害者。
但在做完案后又将绳索取走了,以备再用!
果然,通过法医的细致检查,在第五起案件死者的手臂皮下组织内部发现了轻微的淤痕!
时间转眼已经是2005年2月9号,也就是中国传统的农历春节。
警方发现近一个月以来没有再发生类似的强奸案。
看来凶手很可能并不是乌兰察布本地人。
像绝大多数人那样,他很有可能也回家过年了。
2月25日。
集宁区电石厂东侧一废弃墓穴内又发现一具女尸。
死者双手被捆,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50天内连发5起命案,无辜生命惨遭黑手。
经公安部DNA鉴定,5起强奸杀人案为同一人所为。
遂决定并案侦查。
将此案定为“2·25”系列强奸、杀人、抢劫案。
几起血案引起自治区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