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轱辘压在不是很平坦的青石板上,马车轻微的颠簸着,而我的心情也有点低落,昨天,同老崔父女告了别,今天,章麒麟和叶宋也离我而去,现在就只剩下落落了。
可是,如果有朝一日,落落也找到了她的雪族族人,那时也会离开我的吧,也就彻底的成为了孤家寡人。
此时此刻,我真切的感觉到孤独的可怕,也正是如此,内心对于见到商裳的渴望更加的强烈了,真是恨不得立刻就飞到玉兰王国,站在商裳的面前,将她紧紧的抱住。
“年轻人,你这是第一次离家吗?看你的样子好像是很难过。”正当我沉浸在伤离别时,车厢里有人和我说话。
我睁开眼睛,也仔细的看了一眼车厢内和我一样搭商队顺风车的旅人,一共有五个人,其中有一对夫妻领着一个白胖的小男孩,还有一个身材瘦小的汉子。
而和我说话的则是一位穿着锦服的老先生,看起来五十多岁,气色很好,脸色红扑扑的,也没有几个褶子,像是个安稳的富家翁。
“是啊,第一次离家。”石头村不就是我在大荒的第一个家吗,所以说现在是我第一次离家也不算说错。
“年轻人,就应该志在四方,有如幼鹰,早晚都要离开鸟巢,展翅翱翔,对不对?”老先生一副过来人的样子,讲道。
虽然对于这些道理我很懂,非常懂,而且,他也不知道我的具体情况,可毕竟也是为了劝慰我,所以我还是点了点头:“老先生您说的对。”
我掀开布帘朝着外面看了一眼,我们乘坐的马车位于商队的中央,看起来商队还挺负责任的,因为一旦发生什么意外,显然在队伍中央最安全。
再看黑木城的方向,只能够影影绰绰的看到城墙的影子里,舒了一口气,别了黑木城,别了老崔,别了可爱的灵儿,别了章麒麟、叶宋,希望他们能够平安快乐,而我相信,有朝一日,我还会再回来的。
老先生是一个很善谈的人,主动找出了话题和车厢里的所有人聊天,询问每个人都是去哪里,结果全都是去郡城的,而每个人的目的也各不相同。
一家三口是去省亲,而老先生则开了一家布匹店,是去郡城看一看最近什么布匹卖的好,打算进一些货回来卖。也就是考察市场,紧跟潮流。
而最后一个瘦削的男子则说他是打算去郡城找份长工做的。
“嗯,看样子你就是一个力气把式,你手上的茧子很厚啊。”老先生看了一眼瘦削汉子的手掌,笑呵呵说到。
瘦削汉子下意识的将手缩回了袖子了,有些不自然的笑了笑。
当问到我去郡城做什么,我没有傻乎乎的说去乘坐驯兽师的飞鹰,那样说不就代表着我身上怀揣巨款?毕竟飞机票的价钱是很昂贵的,无论是什么年代,财不露白都是真理,行走在外再小心也不为过。
虽然我是一个玄武者,就连黑木城城主陈必元都对我礼遇有加,可是,我对于大荒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也不认为自己的这点实力就可以在外面称王称雄,不惧一切,经历了死亡和幽冥中的三个月,我已经学会了怎么更好的生存下去。
轱辘~轱辘~
马车晃晃悠悠,速度不快也不慢,也就时速三十公里的样子吧,很是无聊,一开始车厢里的几个人偶尔还闲谈几句,可是慢慢的大家都闭上了嘴。
我也靠着车厢闭上了眼睛,很想修炼神龟功,可是一旦修炼神龟功脑袋上就会出现神龟的虚影,只能作罢。
为了打发时间,我将意识融入了沙漠空间内,见到落落正在湖边,赤着的脚丫泡在湖水里,还哼着歌谣。
看到可爱的落落,我心情立刻好了起来,她的身上像是有某种魔力,专门治疗情绪低落,好想捏一捏她的小脸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