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喜欢的东西,有人喜欢财,有人喜欢权,有人喜欢名,有人喜欢美色,
只要给他想要的东西,这个人就会被朕握住,
敬声,朕要好好想想,你喜欢什么,
朕要给你什么,你才能为朕卖命呢?”
刘彻的话语中带着魔力,不知不觉间,就在蛊惑着别人,
公孙敬声愣在原地,刘彻兀自继续道,
“朕知道你喜欢什么,你喜欢黄金,对吗?
所以,你懂朕的马蹄金,既然你喜欢黄金的话,你不可能对西域黄金甲没有耳闻吧。
想要几具?说吧,朕许给你。”
听到这,黄金甲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但公孙敬声没有半分的欣喜,反而是浑身的汗毛炸起,
天上从来不掉馅饼,掉的是石头,
公孙敬声脑海中都是刘彻的那句,
“朕要给你什么,你才能为朕卖命呢?”
卖命?!
给太上皇卖命?!
什么意思?!
公孙敬声在心中惊呼,
那不就是造表弟的反吗?!
暗自比对下来,还是表弟当皇帝,自己最舒服!
最起码,吃不上饭的时候,扔出自己是当今圣上表哥的身份,无论是谁,都会卖自己个面子!
刘彻适时闭嘴,将谈判的节奏拿捏到完美,
不疾不徐的拿起茶盏,抿了口茶,再满眼戏谑的看向公孙敬声,
说实话,
刘彻一辈子见过不少怪才、奇才、治国之才,但从没见过公孙敬声这样的人才,
别人能做到的事,公孙敬声做不到,同样,公孙敬声能做到的事,别人也做不到,
扑通一声!
公孙敬声跪倒在地,
颤声道,
“陛下,微臣冒死进谏!”
“呵呵,你都没有官职,还称呼自己叫什么微臣?”
“陛下!草民冒死进谏!”
刘彻看向公孙敬声,眼中闪过好奇,
“想说什么,便说吧,还达不到冒死,朕很久都没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