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
“二楼。”
“楼上两人没营养,林夕我爱你!”
“真的是你写的啊?”
“当然,林夕都出来承认了。”
“林夕你简直是我女神!又会唱歌,又会写歌,写书也写的这么好!”
“啊啊啊啊,楼上说的对,最重要的是我女神年龄还这么小!”
“你们是不是忘了重要的事,有人说要吃键盘来着。”然后艾特了一个叫不说大话的人。
“对哦,刚才他说要吃键盘来着,人呢?”也艾特了他,后面就是一排艾特他的人。
要说这个人,是在林夕刚上热搜大家都在讨论的时候突然跳出来的。
“这个人肯定不是那个写歌的林夕,是的话我就吃键盘。”
林夕的小粉丝其实也不确定,没有跟他争论,所以林夕刚发博的时候,大家没有首先想到这个事。
这边人都在到处找他的时候,一个小网吧里的男子恨恨的看着电脑屏幕,颇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
这个男人叫朱凯,是个小说家,因为林夕和他的新书宣传是同一时间,然而成绩却完全相反,到现在为止还卖了不到一千册。
看到林夕的名字上课热搜,出于嫉妒,他去评论了这么一句,结果没想到刚说完,林夕就出来澄清了,看到大家都在找他,他连忙把自己的号退了,偷偷潜水进来。
不过林夕可没有时间理这些事,发了博客,方旭尧的电话就来了。
“你还会写歌?”
“对啊。”
“有没有兴趣帮别人写?”
“你要?”
“一个朋友。”
“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