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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拍卖品(第1页)

淘沙楼舞台中央,旗袍美女举着那枚玉玺语速均匀,绘声绘色的介绍着它的历史背景,相关来历以及玉玺背后所包含的文化故事。

我对古文物没什么太大的理解,也不怎么感兴趣,可是听着那旗袍美女优美的声音,还是忍不住细细的听了起来。那枚玉玺是北宋仿明朝的古董。它的原身是北宋期间一名宰相所制造,这宰相姓甚名谁已经无法知晓,只知道他从状元开始一步步登入朝廷晋升为宰相。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宰相野心勃勃仍旧不甘心,总想独揽权政坐上皇位,甚至连自己入位以后所使用的玉玺都提前找人做好。这尊玉玺就是那宰相所造之物,只是他的野心皇上早有察觉,不等他做出什么举动,便抢先找了个时机将其满门抄斩。

宰相家破人亡,家里的珍奇异宝也流落各处,那枚价值连城的玉玺更是不知道落座何方。后来到了明代,这玉玺就变成了传说之物,价值更是往上翻了不知道多少倍。

既然变成了宝物,那就一定会出现同款的仿品。明代有一个玉匠就动了这番心思,他家世代祖传都是做玉之人,流传下来的手艺更是人间一绝。偶尔从旁人手中得到了那枚北宋玉玺的图画,玉匠感觉如此品质的玉玺自己也能做的出来,于是便挑选上好的玉石材料仿照制作。

一番精心雕琢之后,玉玺真的被做出来了,而且做工要比真品更加精细,仅从外观来看足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甚至可以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但仿品终归是仿品,就算制作的再怎么精良再怎么逼真,价值也会和真品有一定差距。

而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这枚玉玺,就是明代时期那名玉匠仿照北宋真品制作出来的仿品,说好听了叫仿品,说白了其实就是假货。只是明代时期的假货放到现在,假古董也变成了真古董,所以自然也有着很高的收藏价值。

清晰明了的介绍完这一切,旗袍美女给出了最初底价六万元,同时黄老板宣布竞拍开始。话音一落,立刻开始有人喊出价码,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一千。起初价格喊的很高,六万过后即刻有人给出八万元价格,接着九万,十万。等突破了六位数,价格的增幅也平缓下来,一万的涨幅变成五千再变成一千。

最后被一楼的一位老板以十一万八千元的价格成功买下。

虽然我们作为卖家没有参与其中,可是听着其他人此起彼伏满腔热血的喊着价格,自己也在不知不觉当中融入到竞拍当中。从头到尾,就只是在现场看着都感觉热血沸腾。

成交以后舞台缓缓降入地下,旗袍美女拿着玉玺消失在众人视线当中。几分钟后,随着黄老板的喊声舞台重新升起,第二件珍品开始拍卖。

这次不是古董,也没有旗袍小姐,而是一个膀大腰圆的中年汉子拎着一个保温箱。他应该也没有专门去请语模小姐,自己带着东西就上了舞台。等到舞台升起彻底停稳以后,那汉子掀开保温箱从里面拎了一块紫红色的冷冻生肉出来,让大家看了一眼便重新放回了箱子。

不是专业的语模小姐,介绍起来自然也没有那么井然有序,只能是有什么说什么,然后报出底价。汉子看起来很憨实,手里掐着话筒说道:“这是俺两天前在兴安岭林子里抓到的一只山药肉,具体的俺也不明白,就听说这东西比较稀有,是很难得的药材。底价就一千块钱,你们有看上的就出个价,没看上的我就自己带回去吃了。”

我第一次听说这种动物,转头看了看旁边的李九福:“老李,我记得山药不是一种薯科植物么,他说的那个山药是什么东西?”

李九福想了几秒,也有些不太确定:“他说的山药不是咱们平常在菜市场看见的那种山药,而是一种动物的名称。其实我也没见过,但是以前听人说,那玩意的全名其实叫山药子,犬科动物的一种。只有在深山老林无人涉足的地方才有可能会见到,极其稀有。

那哥们说的没错,山药子肉是上好的药材,能治疗许多重大疾病。咱也不是学医的,具体治什么病不太清楚。总之,物以稀为贵,越少的东西就越值钱。

我在这淘沙楼溜达了这么多年,卖什么的都见过了,在拍卖场卖肉还是第一次遇见,这哥们也算是开了先例了……”

可能因为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山药子肉的药用价值,也有不少人怀疑这块肉的真实程度,所以并没有拍卖出很高的价格。从一千块底价开始喊起,喊到八千就没人再继续叫了。那汉子倒也不在乎,一块肉能卖到八千块钱,在他心中已经算是最理想的价格了。

开始喊价的时候,李九福就被人叫了出去,因为下一个轮到了我们,所以他要拿着白狼皮提前去到楼下准备登台。临走前,他凑到耳边对我低声说道:“我不会看错,这张皮子的实际价值至少在六位数以上。一会从六万底价开始拍卖,如果最终价格没有超过十万,你就赶紧到一楼以最高的价格拍下来。咱们换个地方,一样能卖出高价!”

我知道他是担心价格卖的太低,让其他人占了便宜,答应一声让他放心下去。如果最终价格真的没有超过十万,我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几分钟后,那汉子随着舞台降入地面,片刻李九福拎着旅行包又升了上来。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弄了些发胶,把自己那些不长不短的头发都给捏的竖立了起来,身上也多了件米黄色的皮夹克外套。等舞台停稳以后,他脸上没有任何紧张的神色,捏着话筒就开始长篇大论的吹起了牛逼。

“各位老哥老姐,大爷大叔,老总老板,小姐少爷。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九福,人称李九爷,是个职业猎人,常年出没在深山老林跟豺狼虎豹打交道。前些日子,我去了一座大山。那座山邪门的厉害,山下是常年不化的积雪,山上则绿草如茵花开遍地。山顶住着一群白狼,聪明至极,智商超高。它们就像是军队一样捍卫着自己的家园。

在这群白狼之中,有一只体型硕大的白色狼王,长嘴獠牙目光凶狠,站在山岩边,身上的毛发威风凛凛。我打了这么多年猎,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稀有的物种,它身上的皮毛更是让人啧啧称奇。

于是我冲上山顶,寻找狼群,在它们的狼窝中三进三出……”

李九福说的唾沫横飞,慷慨激昂,连我这个参与了整个事件的知情者都听的一愣一愣。明明很简单的一个捕狼事件,硬是被他给讲成了武侠故事。别说是我,就连一楼的买家脸上都挂满了无奈之色。

为了抬高物品价格而胡编乱造的情况他们都见的多了,所以李九福自然也被当成了这种人。有不少人甚至都料定了他吹嘘这么多,东西一定没有多好,所以干脆放下拍卖的牌子,准备放弃这件东西等待下一件物品了。

整整五分钟的介绍时间,李九福一秒钟都没有浪费,嘴巴就跟机关枪一样说话都不带标点符号。一直从进山开始讲述到遇见狼群,后边的故事就开始胡编乱造,说什么自己跟狼群大战三百回合,期间还折了个兄弟,最后终于战胜狼群杀死狼王,并且剥下狼王的皮毛带了回来。

讲完这些,他拽开旅行包拉链,捏着狼头的位置将整张狼皮一把扯了出来,高举双臂将其完全展开。雪白的毛发在聚光灯照射下显得晶莹晃眼,所有人脸上的无奈和不屑都变成了震惊,努力伸着脖子瞪大眼睛,满脸都是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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