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长卿被大队长分配到去压麦场,收上来的庄稼都要放在这里。
这个活计没有其他的知青。这是霍长卿喜欢的。
虽然不爱说话,不过最基本的礼貌还是让村这帮糙汉子对他挺满意。
而且重活,力气活他抢着干。因为力气大干的特别好。
“唐知青,你这身力气真好。小伙子有没有对象?”中年汉子笑着问。
“没有。”
“我家闺女十七了。长得好,干活好。你们两个见见?”
“不好意思大叔,我爹娘过世没多久,我要守孝三年。”
“那没什么先见见,要是能行定下来。”
“不用了,我没有成家的想法。”
“大小伙子血气方刚的怎么会不想成家?”
“身体原因,我脑袋被打破了,昏迷好久,医生说我寿命受到影响,我不想耽误别人,这辈子就自己过了。”
本来是想说自己的男性功能有问题。可是脑子里突然出现李欣然,下意识地用了别的理由。
“脑袋?”
“嗯,捡回来一条命。”说完扒开头发让刚才那个男人看。
这种伤疤会带一辈子,根本就没有办法消除。
“这是什么伤?”
“意外,我正好赶上坏人逃跑,我就挨了一枪。”
“你小子命真大。这都能活着。”
“嗯。”
这下没有再说给自己闺女介绍对象给他的事,其余有想法的没有说话。
还有不少有想法的,村里的消息传得非常快,知道这小子手里有钱。
听着他刚才自己说家里已经没有父母了,而且还下乡到村里,谁知道还能不能回去?
要是留下来那就相当于入赘了,钱还不都是闺女的?那就是家里的。
霍长卿没有在意这个,别人怎么想他管不了,算计自己那也是看他们有没有这个本事。
干活上不惜力,更让人喜欢。在附近干活的男知青们都气得牙痒痒,凭什么这新来的就能分配和村里人一起干活?
他们被分配的活计要比压麦场累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