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道路上,周围是一片昏暗,只有道路两侧的路灯发出了一些光亮,可以看到空旷的道路。
不过在这条本来应该十分安静的道路上,现在却无比热闹。
一群警察以车门为掩护,用枪指着道路中间的车辆,站在车旁边的马超辉正是被所有警察用枪指着的人。
这时,从远处又开来了一辆警车,从车上下来一位高大的警察,正是李春雷,他看向马超辉,眼神中充满了悲伤,他是怎么也无法想象,这个跟自己同一所学校毕业,一起共事十多年的同事,会变成现在的样子。
“真的是你啊!老马!”李春雷的双眼含着泪花,忍不住道。
马超辉看到李春雷,顿时脸色变了变,最后咬牙道:“原来这是你们的陷阱!”
白启走向马超辉,“投降吧!这才是你最正确的选择。”
马超辉转头看向白启,眼神复杂道:“白启你果然厉害,我看到寅虎的手臂的时候,我当时就被骗了,时间太紧了,我来不及思考,现在想来其实都是漏洞,难怪魏局和李春雷都这么重视你。”
马超辉知道,自己彻底失败了!现在想出来又有什么用呢?
“白启,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白启道:“一开始,我并没有怀疑你,但是一直到了海津港,我们看到目标正在交易的关键时刻,居然有人发出了声音,吸引了目标的注意,这时,我才对你产生了怀疑。”
马超辉疑惑道:“我还是没明白我到底哪做错了?”
“你的反应太快了!”白启道。
“原来如此。”马超辉恍然大悟,终于想明白了。
白启继续解释道:“当时是你立刻就想到了是小胡发出的声音,但是当时大家都隐蔽得很好,互相之间根本看不到对方,但是你一下子就能发现是小胡的位置,但其实,你们两个是在一起的,而你与他是在一起的。”
“那你怎么能断定我们在一起?”
“你还回来的防弹衣上,还有头盔上都有小胡的血迹,而且是溅射形状的血迹,这是中枪之后溅射出来的血迹,只有两个人距离很近才能喷溅在身上,甚至头盔上。”
马超辉无奈笑道:“你们居然还检验防弹衣上的血迹?”
“是因为我有了怀疑才查的。而且我们还对小胡进行了尸检,我们在他的口鼻处发现了乙醚的成分,所以,当时他是被迷晕了。而发出动静的,其实是你。你先将小胡迷晕,然后发出动静,再然后,你就说那个位置是小胡吧!这时,目标也开始了开枪还击,你趁机开枪杀了小胡,他的血喷溅到了你的身上。”
“呵呵呵,不错,不错!难怪你还不到三十就当上了队长,果然厉害。”马超辉癫狂地大笑。
李春雷看着马超辉癫狂的样子,不禁有些心痛,“老马,你为什么要背叛我们!”
马超辉看向李春雷冷笑道:“呵呵,什么是背叛?我兢兢业业在缉毒这样的前线干了二十年了,还是一个小小的队长,我还能怎么办!我身上的枪伤就有五处,其他大小伤痕多达一百多处!我出生入死,本来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更进一步,可是你却跑到我前面了!”
李春雷道:“你就因为这个?”
马超辉大怒:“什么叫这个?我出生入死,却只能在原地踏步,咱们是前后脚从学校毕业的,我被分到了缉毒队,那可是最危险的队了,可是我最后落下什么好了吗?家人被威胁,每天提心吊胆,九死一生,最后只有挣得那点可怜的工资!我连我儿子的病都没钱治,我受够了这样没有盼头的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