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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聚散离合(第1页)

良洛看了看脚下的莽莽群山,一股万丈豪情油然而生。因为自小在山野间生活惯了,他对山自然生出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情。深吸了一口带着香草气息的空气,良洛只觉得头脑立刻清醒许多,脑海中立刻映出应武及应童的身影。良洛知道,与众人分别的时候到了,他对走在身边的林茂、胡彪等人抱拳道:“兄弟们,小弟因有要事在身,就在此与大家告别了,他日有缘再见!”虽然相处时间仅有短短的几个时辰,但众流寇都觉得良洛豪爽可交,为了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就能置自己生死于度外,让人不自觉地就信任他,甘愿将自己的身家性命交到他手上。他们从良洛的身上,看到了只有某些传闻中的大人物才有的独特气质,或许这就是天生的领袖气质吧。当然,对于大多数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一众流寇来说,他们心中还没有“领袖气质”这等词汇的存在。林茂、胡彪本与众流寇不是一路,但对良洛的观感却也并无二致。林茂道:“小兄弟,莫怪我倚老卖老,老哥今天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在当今天下少年英雄里,首屈一指不好说,但小兄弟必能占一席之地。”良洛暗道一声惭愧,赶紧谦虚道:“老哥太客气了,小弟我初入江湖,有太多的东西向前辈们学习,哪敢跟其他真英雄一较长短。”胡彪冷笑道:“世上多得是沽名钓誉之辈,像公子这样的侠义之人才是真真的真英雄。别人我不知道,远的咱也不说,就说这吕梁辖内一个年轻人,不到十八岁就晋阶大剑客,现在他也就二十四五岁,本事更了不得了,已经是初阶亚圣。”一众流寇你眼望我眼,均看出了对方眼中的惊骇,就是打娘胎里开始修炼,此时也不过练了二十四五年。再想想自己,同样是两条胳膊、两条腿,怎么跟人家比起来就如同废物呢?!唉!无声的叹息在众人心中响起。良洛也是深感惊讶,就算是初阶,那也是亚圣级高手!可不像自己这样的初阶剑士级是随便一抓都一大把的存在,即使是放眼天下,亚圣级的高手数来数去也不会超过百人。当然,他也仅仅是惊讶而已,却没有丝毫的自卑,因为他本身亦有自信的本钱。如果机缘到了,体内潜藏的内力全部化为己用,他立时会成为高阶大剑客级别的高手。而在山洞中喝的那口不知名之“水”,则既是一剂催化药物,在被他吸收之后也能大幅提升他的内力。实际上,在从初阶大侠客一越成为初阶剑士级别的过程中,那口“水”,也即是万年石乳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只有极少数来自他体内潜藏的部分。不要以为万年石乳才让良洛内力提升一级太慢,能纯粹依靠药物提升实力已经够逆天,所以这种方法对于大剑客以下的人才管用,且实力越高效用越差。饮用等量的万年石乳,侠士能连越两级成为大侠客,而大侠客则只能升一级,到了剑客则只能升一阶,对于大剑客特别是高阶大剑客来说,除非有海量的万年石乳供应,否则升半阶都是妄想。对于亚圣级以上的高手来说,人世间的药物已经不起作用,只能靠自己苦修了。这时林茂欣然道:“胡兄所说的,是否是近几年声名鹊起的‘小马超’战清扬,此人确称得上年轻一辈的翘楚。放眼当今天下,同龄人中也仅有洛阳的肖辰阳、江宁的安湘子及衡山的宋希焕可与其比肩。啊,或许是我消息不灵,现在又有其他人可入此列也未可知。”良洛心道至少那位紫烟姑娘就可进入此列,看来真应了那句老话“人外又有人”。林茂话锋一转,颇为玩味的盯着胡彪道:“胡兄,据我所知,那战清扬的名声一向还算不错,虽然为人处事确是高傲了一些,可哪个少年成名之人不是如此?如此天纵之才,高傲一些也不为过吧!”胡彪冷哼一声不再言语,林茂也算老江湖了,哪还不知其中必有隐情?于是轻咳一声道:“良洛小兄弟今年可有十八岁?”良洛脸一红,心道自己看起来有那么老吗,但也不好意思说出自己的实际年龄,只能含糊道:“小弟还不到十八。”林茂大喜道:“那我中土将来必然又多一位不世出的英豪!小兄弟如此平易近人,不似别个天才人物般眼高于顶,必不会久居于人下。”众人听得出,林茂这番兴奋之言绝对是发自肺腑,同是中土之人,他们能体会林茂的感受。每当中土人才辈出、兵强马壮之时,边疆鞑虏便不敢来犯,一旦如今日般人才凋零,人心离散,就是他们入侵之时。虽有前所述的战清扬、安湘子等天才人物,奈何他们均非天下掌权之人,决定不了中土的前程。良洛心中反复念了几遍战清扬几人的名字,向林茂等人再次拱手道:“各位,小弟再次别过!再见了!”众人虽不舍,但实在没有相留的理由,只能默默的看着良洛转身离开。良洛忽然想起了什么,又转过身对众流寇道:“之前小弟应该提到过,我跟你们的三当家是朋友,这话不是妄语,实际上他答应跟我一起南下,你们不用再担心他的安危。”众流寇没了当家人就失去了主心骨,均不知下一步该怎么走,茫然的看着良洛。良洛暗叹一口气,心想都是这该死的世道,想了想从身上摸出几块金子道:“这个世道已经够乱,大家还是明哲保身的好。小弟身上所带银两不多,还望大家爱不要嫌弃,找个地方平平安安的过日子吧。”不知谁咕哝了一句:“天下大是大,但他妈的哪里还有我们这等下贱之人的容身之地!”良洛身体如遭雷轰,瞬间愣在了那里。蓦然,一阵伴随着喝骂的惨叫声传来,良洛这才醒过神来。“瞧你那小样!还真以为本王子没辙了?嘁!刚才是给你面子,省的本王子当你面就这样下来让你太难看。虽然你是猪婆,但终究也是女人,对吧?而女人一般都是很好脸面的。为了女人的面子,本王子牺牲一下又何妨?”应武等到那硬要让自己称其为“姑妈”的高大身影在视线中消失,这才“嘿嘿”笑着将手腕轻轻一甩,学良洛般藏在袖间的鱼肠短剑顿时滑到手中。他一边屈身割断捆绑住双脚的牛皮绳,一边悻悻的嘀咕不已。一声轻响,应武轻盈的飘身落地,先活动了几下因被吊了半天而酸麻不已的手脚,然后便两眼放光的转头看向先前那盘曾让自己阴沟翻船———或者是汉人常说的什么“大意失荆州”的牛肉。果然还在!应武欢呼一声,喜气洋洋的三步并作两步来到近前。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毫不体面的就那么用脏兮兮的手将不多的几块牛肉向嘴里扒。实际上,他又何时真正在意过自己的身份?此时他只知道自己饿了,而且饿得要命,饿的头昏眼花。如果此时此刻有谁能提供一顿丰盛的筵席,他没准儿真会拿自己那世人眼中尊贵不已的身份来交换。可惜此时没人能为他提供更多,而更惨的是周围竟没有一棵树生长可供食用的果实。所以,他只能自己继续去找。山高的遮住了太阳,让分不清方向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此时在什么方位,又应该往哪个方向走。深深叹息一声,应武仰天发了半天呆,最后决定采取很久不用的老办法:闭上眼睛原地打转,当听到或风声或鸟叫或随便什么声音时就停止转动,这个时候张开眼睛,面朝哪个方向就一直走下去。曾经———他跟应童都很小的时候,就是用突发奇想的这个法子,在那个黑漆漆的夜晚走回了王城。只是后来不知为何,这个法子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再灵光,于是意兴阑珊的他们兄妹便不再使用。再后来有一天,他们长大了,明白了,原来这个法子实与撞大运无异。那一天他跟应童相视大笑了很久很久,笑得满脸眼泪直流,笑得宫里的婢女总管们都害怕起来,最终请来女王才算平息下来。但这时他忽然童心萌发,反正也不知该往哪走,不如索性撞大运。十息过去了,应武仍未听到第一声异响,这个世界竟变得如此宁静!于是应武继续闭目转动,并功聚双耳,期冀能听到更大范围内的声响。“山中一日吆,世上已千年;功名利禄呦,余视均粪土;勤耕自家田吆,体健梦又香。哎!乐得自在呦,南山是我家;天道在我心呦,不枉世上走一遭。”遥远的大山深处传来歌子的声音,虽然应武觉得这歌词实在烂的没有水准,连他七岁时随手写的打油诗都不如,但他还是心中一喜,随即停下了转动。方向有了,动力也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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