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顺便唱歌,你唱歌挺专业的!”
“学过,但天赋一般,有时在酒吧驻唱,有时候出来找找感觉,这云州,我感觉唱的不太对,没那种经历,唱不出暗香梅主的感觉!我叫袁峰,怎么称呼啊?”
“韩彬!”
“我去,你这跟暗香梅主同名啊!”袁峰意外的道。
“呵呵,其实我就是暗香梅主!”韩彬觉得,这挺好玩的!
“我想说我是苏以,性别不对,那我就是崔勇,真的,我真认识崔勇!”袁峰兴奋的道。
“哦,是吗,你这唱的挺专业,你可以找崔勇怎么也能弄首歌啊!”韩彬道。
袁峰摇头,“我们就是认识,以前崔勇在瑞丽、丽江唱过歌,他从来不去酒吧驻唱,就在大路边上,也不挑地方,也不在乎有人没人,有钱没钱。
他唱歌真好,我们遇到过几次,一起喝过酒,一起唱过歌,他连手机都不用,现在,谁都说自己认识崔勇,认识暗香梅主,我就是想找人,也见不到,再说,我这天赋一般,就是一个爱好,混口饭吃。
不过我们乐队,有一女孩,真的是唱的特别好,真是天籁之音,我感觉不比崔勇差,而且也是专业学音乐的,我准备带她去云州,找崔勇,这姑娘要不唱歌,太可惜了!”
“崔勇现在,不在云州吧?”韩彬问。
“去参加漫步云端的海选啊,而且据说暗香梅主就在云州,有人还在云州边上,找到一座暗香梅园,我觉得,肯定能找到暗香梅主,现在,只有找到暗香梅主,才能让林雪重新燃起音乐的梦想!”
“林雪。。。”或许是有一个雪字,韩彬稍微有了点兴趣。
“我们有个乐队,天涯乐队,有一个哥们,是音乐学院毕业的,属于玩票,人有正式工作,带着女朋友,跟我们一起走了小半年。
还有一个他的学妹,今年才大三,就是那种特别迷他,跟着流浪,也不说什么,就是跟着,我那哥们劝也没用,学都不上了。
最后,我那哥们跟女朋友结婚了,走了,回去工作了,这林雪,也算是死心了,但学也不想上了,音乐也不玩了。
真的是天籁之音,音乐天赋特别好,太可惜了,我们说带她去找暗香梅主和崔勇,她才没现在就走!”
韩彬再次想起陈雪,呼出口气,自己,似乎从来没有给陈雪专门唱过一首歌。
她甚至,从来没有要求过自己什么事,除了,给她当上门女婿。。。
吃饭的时候,韩彬见到了袁峰说的天涯乐队,一共七个人,五男两女,领队是一个叫老罗,三十五六岁的样子,络腮胡,有些沧桑。
林雪是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女孩,不是特别漂亮那种,基本就是90分,性格看着挺文静,长发,牛仔裤吃饭的时候,几乎不说话,身边那个叫刘月的年轻女人,不时开导她几句。
刘月二十四五岁,是袁峰的女朋友,另外三个都是乐手,刘月不是唱歌的,相当于乐队的经纪人,负责乐队的生存问题。
老罗已经结婚了,老婆去年生了两个儿子,双胞胎,亚历山大,所以,得努力赚钱。
老罗和袁峰,都是乐队的主唱,袁峰的风格是唱一些忧伤的情歌,老罗属于比较有力量的那种,比如怒放的生命,唱的相当不错。
“你们什么时候去云州啊?”韩彬跟几人,聊的挺好!
“多凑点路费,不然,我们那两辆车,就趴路上了,也就这两天吧!”刘月说了一句。
刘月性格开朗,不然也无法担任乐队经纪人的角色。
“你们晚上在哪唱,酒吧?”
“不是,暗香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