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妇不敢,民妇早就知道会有今日。小公爷,民妇便是当年国公爷带回京城的女子,名唤余月儿。”
屋内檀香化作一缕烟雾徐徐升起,在这个雨夜,谢宴周听着余氏说起了关于自己父亲的过往。他也没想过,在他父亲走后近二十年,他会听一个外人说起他的父亲。
余氏自小长在延陵,家里父母是延陵某处山脚下很普通的村民。可就是这样老实巴交的父母,却将自己的四个亲生女儿都卖去了妓院。原因有很多,或是家中有急事,或是家中那年收成不好。
因着是家中第三个女儿,前面两个姐姐早已经被卖掉了,所以她自小便也做好了心理准备。
哪有什么出路,逃跑没有户籍,而且不知道会不会遇到更加穷凶极恶的人。在那个破烂的家待着,虽日子过得不如狗,但是至少有片瓦遮风挡雨,能活着。
她到十二岁时,身体开始抽条,她父母便将她卖了,他们是一刻都不愿意等。
进了妓院前几年就是打杂,一切脏活累活都是她们这样的人做,偶尔还要被客人或者伙计、龟公、甚至过来送货物的人揩油。
等到及笄时,便是开始卖身。
她长相只是中等偏上,眉目清秀了些,楼里比她好看的不知凡几,所以也接不到什么贵客。
那时接的客人大部分性子都不好,但好歹她能吃饱饭了,她不敢奢求过多,只觉得这样的日子能多一天是一天。
就这样在里头待了四年,人几乎煎熬的快要死时,她竟然也遇到了真心待她的男子,男子哄骗着她讲所有的积蓄给他,说是去做生意,等赚到钱定然给她赎身。
虽说这几年她赚了些钱,但落在她手上的却是极少。她存的体己钱其实还远远不够赎身的银子,而且随着她年岁增大,更是一年不如一年赚钱。
总有更鲜活更貌美的女子,她甚至能预见自己的以后。
她也盼着能出去,就像是亡命之徒的赌徒心理,明明知道对方是骗自己,她还是将银钱都给了他。
过了半月,她发现自己的月信没来,那个哄骗她的男子却在一条街上的另一个楼里骗旁的女子,还是楼里去采买的伙计看到的。
可笑、真的可笑。她知道自己没了希望,没了银钱,年岁又大了,还怀了孕,楼里已经给她喂过几次落胎药了,再落胎她又要痛一次。
她不想活了,也懒得再受一次那样的痛,当天晚上她便趁后门没人注意时跑了出去。
后院不远处便是一条河,那河水绕着整个主城,她掉下去,估计会漂很远,那样也没人知道她不堪的一生。
那晚月色正好,她看着波光粼粼的河水,想着这辈子就这样吧!许下下辈子要做一个正经人家女儿的愿望。
正准备跳时,不远处一道温和的声音传了过来。
“这位女娘,那处有些危险。”
她侧头看了过去,男子步履矫健,声音带着一丝焦急,小跑走了过来。
等走得近了,她才看到,男子身着交领黑色衣袍,乌金冠束发,面容沉稳却又贵不可言。明明是这样高贵的人物,可看向她这样烂泥一般的人时,眼神中却只有淡淡的关心。
说到这里,她有些苦笑起来,太苦了,太苦了,以至于后面遇到国公爷时,即使她知道只是利益交换,她也觉得难得的甜。
“后面国公爷知道我的情况,他不仅将我救了下来还将我赎了出来,另外又给了我银钱傍身。知道我要打掉腹中的孩子时,他面色为难的跟我提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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