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打量,发现自称林羽的婆娘其实还长得可以,除了身材丰腴之外,鹅蛋脸和香肠嘴长得很别致,让人有种忍不住就想咬一口的野欲。
可惜的是脖子和胸脯上留有很多的红唇印,经过上次和朱胖子谈过之后,他不会再白痴的认为是口红了,应该是哪个骚猴子吸的。
想到这里,他觉得有点可惜,这么好的一棵白菜,居然被猪拱了。
而在屋里的黑袍咬了咬牙,两眼迸发出决绝的目光,总算是逮到了一丝机会,刁尚天分心了!
抓住监控器底座的手果断松开,然后拍在了墙壁上,墙壁像受到万斤巨力冲撞一样,轰然崩塌。
轰
一声巨响,左上方的墙壁轰然坍塌,砸下的火砖之中,一道凌利的气刃一闪而至,在刁尚天刚才站立的地方留下了一道深不见底的缝隙。
黑袍借助反弹之力,如箭矢一般射向了对面那一道墙,再次挥出了肉掌,墙壁应声被撞出了一个大洞。
随着震动,被神魂控制的林羽在刁尚天中断加持神魂气场之后,她回过神来,整件事情的经过立即被她过了一下脑,随即大惊失色,果然向他开枪。
“去死吧!”
刁尚天冷冷一笑,枪,对于现在他来讲,比烧火棍都不如,后者强在于脏;对敌人仁慈,那就是对自己残忍,从小鲜肉向他瞄准的那一刻起,他就把三人当成了敌人。
在林羽还没有将枪口对准他之前,就一掌拍在了她的胸口,她的身体就像被扔出的鸡蛋一样,撞在不远处的一幢房子的转角,随即就变成了一堆烂肉。尸体如同在水里刚拿起来的帕子,哗哗的向地上滴水一样、滴着殷红的鲜血。
“老东西,你终于逃了。”
从地上捡起了狙击步枪,再拿起了一个子弹袋,然后闪电般的向黑袍逃走的方向追去。
正如他所料,黑袍并没有无脑逃走,而是在拍穿了一堵墙之后钻进了另一幢房子。
或许是黑袍的气运到了尽头,他一头钻进了一个配电房,两侧是宽宽的菜市场,能逃走的方向有一个巨大的文化广场。
刁尚天心里很高兴,他深信黑袍一定在这个只有40个平方的配电房里,因为在黑袍破墙逃出的三四秒之后,他就跟了上来,这么短的时间不可能穿得过两旁足有三百米的菜市场、或更宽的广场。
确实,黑袍正躲在配电房的一个角落里包扎伤口;刚才他哪怕死死的摁住口子,但流出的血还是把一件垫在下面的衣服湿透了。
现在的情况依然很糟糕,好在可以处理伤口,他环顾四周,看到一截钢丝欣喜若狂,咬了咬牙,用它缝起了伤口。
刁尚天可不想给黑袍处理伤口的机会,对着不锈钢的门就是一枪。
砰、咣
两声之后,门上出现了一个孔,然后换了一个位置继续抠动板机。
他要黑袍随时都绷紧神经,随时都得用无形壁垒护体,要不然说不定子弹就射进了他的身体。
砰…咣…
声音不断,时快时慢,子弹在配电房里乱窜。
黑袍不得不催动无形壁垒,虽然自始至终也没有挡到一颗子弹,但是不用意志加持,没有无形壁垒的保护,他的身体随时都有可能被打出一个窟窿。
伤口被钢丝鏠好之后,总算是止住血,不过钢丝和骨头之间的摩擦,让他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刮骨剧痛。
当然,这点痛对于一个气场大师来讲,连屁都算不上,却总会让他分点心。
“老头子,就你这点能耐,还是乖乖的跪下认错,说不定老子会饶了你。”
“到底是老了,只知道当缩头乌龟,有点血性好不好,老子求你出来硬拼一场;老子告诉你,狭路相逢勇者胜,现在这个时候,用脑的才是傻逼。”
刁尚天在外面一边放枪一边痛骂,而且还是之前黑袍骂他的话,稍微修改了一下而已,心里别提有多痛快了。
而里面的黑袍早已被气得睚眦欲裂,脖子上冒起的青筋足有小指头那么粗,满脸红得就像猴屁股。
“小畜牲,你欺人太甚。”
刁尚天闻言未怒反喜,终于把这老狗激怒了,同时从声音分辨出了他的位置,接连放了两枪又笑道:“老鬼,何必冥顽不化!你受了伤,这样拖下去你真的会死的;你也清楚自己于劣势,要不然咱们在气场上难分伯仲,你就不会认怂躲起来想让我冲进去,欲先于发现而占据上风。
但是你忘了,你有伤,我有枪!虽然枪无法洞穿无形壁垒,但会消磨你的意志,让你很快就会心灰意冷,催动不了气场,你可以想想自己和一头望着在磨杀猪刀的猪有什么区别。
听我一句吧!乖乖的爬出来,何必明知不敌还要死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