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远方来,行走在暗巷之中,衣袂飘飘,单薄如纸片。
在喧闹的城镇中,暗巷最适合杀人藏尸。
夏尔忽然想起这句话。
在监察院实习期间,游走在王都大街小巷的那些日子里,前辈们这么跟他说过。
月黑风高,幽深巷道,狭路相逢,实在没有比这更适合杀人的时机。
实在没办法两全其美。
如果说先前还抱有些许双方握手言和的幻想,在明悟了对方的决意后,已经不再奢望。
他忽然觉得有些可笑。
刚刚在孤儿院的时候,如果他选择了苟且偷生,便能保全自己与自己在意的人。
可是他依然作出了另一个糟糕的选择,以至于把两个人的命运,都引向了未知的险地。
因为他明白,必须这样做。
自己选择苟且偷生的同时,便意味着对方也不得不选择苟且偷生。
在活着与本心的两难中选择了前者,所以苟且。
他可以苟且,因为他这些年都活在苟且里,他可以坦然面对难题。
但是,把同样的难题推到她面前,逼迫她选择,让她承受同样的痛苦,他不愿意。
所以,无论他当时做出什么选择,结果都是同样的糟糕。
所以,他觉得很可笑。
“你可以停下来了。”
一瓶澄黄如火的试剂,被黑雾所化的绳索卷到了夏尔的脖子上,尖锐一端与脆弱的皮肤只有毫厘之差。
“妾身能够毁灭一次,便能毁灭第二次。”
熟悉的声音响起,夏尔只想不顾一起地冲到那人跟前,轻抚她的秀发,问问她这段时间过得可好。
可惜手脚不能动弹,声音已经哽咽。
“你确实能够做到,但你还是做不到。”十四号信心十足地说道,“不然,你怎么会背对着我们呢?”
视线有些模糊,夏尔拼命睁大双眼。
少女的背影似乎比往日更显纤瘦,如瀑的青丝遮住了那张朝思暮想的脸庞,却在对方说话时微微偏转的侧脸中,发现少了一抹遮眼的白布。
“只要夏尔君活着。”艾格尼丝向十四号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也向他表明了决心。
“他会活得好好的,至少在你死之前。”十四号保证道。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