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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成自在(第1页)

小男孩儿在街上不停地东张西望,他看到了李日知他们吃饭的饭馆,站在店外犹豫起来。

段保康请县令大人吃饭,当然不可能选那种脏兮兮的小饭铺,那会让县令大人不悦的,却也不能选那种华丽的酒楼,那会让县令大人觉得,咦,你老段满有钱的嘛,你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不会是贪污受贿了吧?

段保康才不会给自己找麻烦呢,所以他选的这个饭馆,价格适中,店内收拾的也整洁,当然,这是在他眼里看着价格适中,但对于赤贫的人来讲,只要是饭馆就没有便宜的,有些穷苦百姓终其一生也不会进饭馆吃饭的。

小男孩很显然是没有进过饭馆的,他走到饭馆的门口,小心翼翼地问门口的伙计,他们要不要收雉鸡,然后他从背后的竹篓里提出一只雉鸡来,让伙计看。

饭馆的伙计倒是满和气的,为人也不错,他道:“小兄弟,你家大人呢?唉,你要卖这样的好东西,得去大饭馆才成,我们这样的小店,不做炖鸡这样的大菜,我们也出不起价收雉鸡的,家鸡的生意我们都很少做!”

雉鸡和家鸡的价格那可差远了,尤其是当鸡毛比鸡肉还贵的时候,那价格就更是差得不是一点半点了!

估计以前贩卖野物的活儿,是由小男孩家里人做的,他这是头一回出来,听了伙计的话后,小男孩脸上露出茫然的神色,估计饭馆不收雉鸡这件事,从来不在他的想象之内。

李日知叫道:“嗨,小兄弟,你饿不饿,进来吃碗月牙馄饨,可好吃了,我请客!”

小男孩眼睛一亮,晃了晃手里的雉鸡,问道:“小少爷,你要卖雉鸡吗,上好的雉鸡,今天上午才打的,还活着呢!”

为了表示手里的雉鸡确实还活着,他使劲儿摇晃,那雉鸡倒也配合,估计也是被晃得头晕脑胀,咯咯地叫了几声。

李日知摇了摇头,挟起一只月牙馄饨,道:“我不买雉鸡,我请你吃这个!”

小男孩露出失望的表情,不再摇晃手里的雉鸡,看着月牙馄饨,咽下了口口水,但他还是摇了摇头,低着头走开了。

段保康道:“这孩子可真够腼腆的,这样可做不成生意啊,不过,长得倒是满清秀的!”

李日知刚才没有注意到小男孩长得什么样,只是觉得心生好感,现在段保康一说,李日知不禁想起来,是啊,那个小男孩真的是满清秀的。

等他们吃完了晚饭,看天色已经不早,再赶路是不可能了,便在这镇子上投宿,镇子上有几家大的客店,他们便选了一家临街的客店,要了两间最吵,窗户外面最热闹的房间,为了给李日知增长见识嘛,当然要有人气才行,安静的地方反而不行。

果然是最吵闹的房间,不但推开窗户外面就是大街,人喊马嘶的,还有喝多了耍酒疯的,还有一个醉汉,摇摇晃晃地走到了窗边,然后哇一下子吐了,吐得满地都是,酸臭难闻!

张老六大怒,跳出窗外,挥拳就把醉汉揍了一顿,把醉汉的酒劲给打醒了一半,连滚带爬地逃掉了,张老六又喝令客店的伙计出来收拾打扫。

伙计也是生气,一边骂一边把活儿干了,因为怕张老六迁怒于他,所以窗户底下打扫得特别干净,还用清水把地给洗刷干净了。

郑刚令坐在房间里,听着外面的吵骂声,对李日知笑道:“好外甥,这就是市井生活,如何,现在有何感触?”

李日知虽然不是豪门贵族,没过过锦衣玉食的生活,但从小也算是养尊处优,衣食无缺,加上父亲保护得好,这样的市井生活可以说几乎没有接触过,今天算是长见识了。

李日知小脸严肃,一本正经地道:“感触很多,舅舅,我觉得我很适合这种市井生活,所以我们回家吧,不必去读书了,我看我以后就在自家的药铺里当伙计就成,我是挺喜欢卖药的!”

郑刚令伸出手去,弹了他一个脑瓜儿崩,笑道:“又开始胡说八道,贫嘴贫舌。”

舅甥两个说了会儿话,洗漱之后,便早早歇息了,郑刚令是文人,李日知是小孩,走了一天的路,都有些疲乏了,房间里有两张床,他们各睡一床。

李日知上床之后,睡了一个多时辰,快午夜时才醒,起来上了趟茅房,回来就睡不着了,他换了新地方,肯定会睡得不踏实,再加上舅舅郑刚令打呼噜,呼噜声之大,直接把他给震得无法入睡,他现在只能眯着。

忽然,迷迷糊糊中,李日知听到有人在哭,哭声不太大,夹杂在呼噜声当中,更不太好分辨,李日知坐起身来,侧耳倾听,发现是窗外有人在哭!

夜半更深,就算是热闹的大街,现在也都安静了下来,百姓人都回家睡觉了,那么是谁在窗外在哭呢?

李日知下了床,把衣服穿好,他走到窗户那里,偷偷地打开了一条小缝儿,往外张望,外面的街道上黑乎乎的,窗户底下更是漆黑一片,他什么都看不见,没办法,只好回身,去桌上拿油灯和火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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