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您说什么?”春芽提着水从外面进来,隐隐约约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没什么,哎哟,快来给我梳一下头发,打结了!”
长发及腰,春芽经常给她梳一些好看的发髻,那是相当的哇塞了,然而洗的时候就麻烦得要死,不洗又油得跟甄嬛刚上过的头油的头一样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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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家村如今只发愁祭品怎么办,隔壁的贾家村已经哭嚎一片了,他们跪下大路边,手里拿着并不多的且有些湿的黄纸,一人拿了孤零零的一根香。
一个少年一边烧一边哭:“爹!娘!大哥二哥!我已经回到家里了,我没事,没有缺胳膊少腿,好着呢!我们家也还在,就是有一间屋子塌了,但我就一个人,够住,你们收到我给你们烧的钱没有?钱不多,这还是中秋节的时候你们买了没用完了呢!本来是烧给祖宗的,没想到……呜呜呜——我挺好的,别挂念,我会还好活下去的,连带着你们那一份。”
有黄纸香火祭奠已经是体面的了,很多人家根本没有这些东西,只能想一次抹一次眼泪,病死的还有一具尸首,被洪水冲走都那才是真的尸骨无存,生死未知,明知道生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但有想着有个万一呢!
万一还活着呢!
然而这个“万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要是还在罗水县内,活着的可能性还会大一点点,因为家家户户还有点存粮,施舍一两口活命的粮食的可能性大一些,但如果是其他地方,哪怕是隔壁的春州县,都是肯定活不成了。
他们自己都没有多少粮食了,哪还有粮食去救济不认识的人,而且他们如今自己也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温刺史回了府衙,就让心腹带着他们的人四处搜刮粮食,短短十来天,愣是把皮包骨的人养出来一层肉,但他还是觉得不够,县城的粮食不够多,搜刮完了也就那么一点,那就走远一点,再远一点,下镇下乡。
温刺史的人,所过之境入蝗虫过境,都被饿怕了,所有粮食一颗不留,全部搬走,原主人不同意怎么办呢?
那就杀了吧。
主人死了,东西自然就无主了。
温刺史是坏,但他不傻,他虽然恨死了陈县令,但并没有第一时间就杀去罗水县,而是筹集粮草,休养生息一段时日再去处理他。
要不然,兵弱马瘦,可占不了什么便宜。
但明天将是个好日子,他们将要在罗水县县衙过一个富足的年。
此时的春州县刺史府,前面的大路上集合着一队精神奕奕的人马,他们磨刀霍霍,正要往罗水县挺进。
罗水县的百姓并不知晓,只有陈县令一如既往地戒备着。
江家村的夜晚一片祥和,在雪落下的声音里,熙佑五十二年的最后一天,悄然来临。
第二天一早,胖大厨就开始杀鸡了,江里正去抓了三只又肥又大的公鸡,得有七八斤重。
“这鸡可真肥!”
来帮忙的江屠户笑道:“这是野鸡吗?怎么这么像家养的鸡呢?”
把“像”去掉,这就是家养的鸡。
胖大厨在心里悄悄道。
作为一个专业的厨子,鸡一上手,他就知道这不是野鸡了,但他不说,他拿来一个木桶,装了半桶滚水,紧接着就加了半瓢凉水,然后刚准备把鸡爪子绑好吊在竹竿上,这样他就不用人帮忙抓鸡脚鸡翅膀,一个人就可以杀鸡了。
“不用绑,我来给你抓着。”江屠户说道。
“好!谢谢哈!”胖厨子应着。
“客气啥!”江屠户那大手把鸡捏得动都不能动。
胖厨子肉颤颤地跑进屋拿来了一个碗,他在水里加了点盐,搅和了一下,放在一边,然后在鸡脖子上拔了撮毛,直到露出一元硬币大小的鸡皮,拿起菜刀用力一拉,鸡的气管顿时被切断,胖大厨赶紧用盐水碗接鸡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