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安道:“将军此言差矣。刚已证明,冯彻与刘咏舟无怨无仇,并非‘怀挟私仇’。其次刘咏舟并非由于刑法致死。其死因,乃是董疾逼杀。”
高巍怒道:“要不是冯彻囚禁刘咏舟,何以遭董疾毒手?”
“将军所言极是。”邵安正襟危坐,高声宣判,“冯彻在未有确实证据前,非法囚禁犯人。按律:若不应禁而禁,及不应枷、鏁、杻而枷、鏁、杻者,杖六十。2”
邵安话音刚落,高巍第一个嚷起来了,“怎能如此轻判?”
邵安不理会他,只问原告刘汝卿,“如此可否?”
刘汝卿已见识到了冯彻的公正,心中早无怨言,故而叩首道:“丞相所判,草民心服口服。”
邵安再问陪审官员,众刑部官员也无异议。
最后邵安问冯彻,是否知罪?
冯彻称是,面上无悲亦无喜,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邵安一眼。然邵安并未看他,侧首对差役下令:“行刑。”
“且慢。”高巍站起来阻止,“邵丞相,能否让禁军来执刑?”
很明显,高巍此举是要打死冯彻,邵安皱眉道:“禁军非司法衙门,无权掌刑。”
高巍气得一口气呛在那里,狠狠道:“本将认为邵相量刑过轻,请重判。”
邵安悠悠道:“将军只是来听审的。若觉得审理不当,需先向圣上禀报,圣上下旨后,才能重审。”
一句话说得高巍不得不低头,气得转身就走。邵安默默看向他的背影,毫无挽留之意。这看似是一场简单的审讯,实则是文臣武将之间的一场暗斗。邵安本来是不偏不倚,端居高位,维持着朝堂的平衡。但为了冯彻,他到底是站到了文官这边。
直到高巍走出大堂,邵安才回过神来,训斥道:“还不行刑?”
衙役两两对望,六人出列,面色沉重的拿着刑棍走上前来。
邵安掷签,“打!”
差役将冯彻摁趴于地上,两人按肩,两人按脚,将冯彻牢牢固定住。
另两名差役则抡起了手中的水火棍,所谓水火棍,是衙门专用来杀威棒。此棍长约齐眉,上黑下红,上圆下略扁。棍子油光锃亮,泛着令人胆寒的光泽。
板子一端于空中划出一道鲜红的弧线,夹杂着凌厉的风声呼啸而来。“砰”的一声猛击人的背脊。众人只见冯彻身体抽搐了一下,嘴情不自禁的大张,像是想要大呼出声,却为了不失官箴,极力忍耐着**,保留最后一丝尊严。
堂上诸官纷纷撇头闭眼,不忍卒视。邵安坐于上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规避,而是目光死死地盯着受刑之人,面沉如水,看不出任何情绪。
冯彻双手死扣地缝,只觉得臀腿上像点燃了烈火,痛楚直窜脑海。水火棍“噼里啪啦”如雨点般砸落在冯彻臀背,未多时便见灰白囚服上渗出点点血迹,晕染开来,氤氲成一片。令闻者落泪,见者伤心。
等六十杖打完,汗水早已将后襟浸湿了一大滩,裤子上更是殷红一片,不用看也知道他臀腿上定已血肉模糊。冯彻无力的爬在地上,涔涔汗珠沿着脸颊滑下,滴于地面……
邵安示意差役搀扶,冯彻借助外力,痛苦地颤抖着强行跪直,叩首道:“犯官……谢主、隆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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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巍一个不高兴,调头去找皇上评理。皇帝听完高巍的控诉,对邵安此举心如明镜。邵安刑法过轻原因有三:其一是确有惜才之心,不忍重罚;其二是希望由皇帝出面调停,以安抚武将,获取军心;其三恐怕是不愿得罪文官集团,终是陷入了党派之争。
皇帝假意斥责了邵安办案不公,实则对他的审判十分满意。既然邵安留有余地,皇帝便顺水推舟道:“免去冯彻大理寺卿一职,贬为京兆少尹。另补偿刘咏舟之子刘汝卿,赐同进士出身。”
高巍一听冯彻从堂堂正三品,变成了从四品下的京兆府少尹,委实开心。况且冯彻上头还有个京兆府尹压着,再也不能如一府长官那样,乾坤独断。
可惜高巍没往深处想想,为何皇帝不将冯彻贬谪蛮荒边地,反而留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其中深意,不得不令人细细揣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