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七日锁情劫
我在养心殿整整呆了十日,莫兰与心婉经皇上的吩咐寸步不离的看着我,果然啊,她们两真是听命于祈佑的。想到曾经莫兰偷偷的抚摸祈佑,眼底对他那深深的迷恋,想到曾经我手把手教心婉写诗,她悉心的为我泡着梅花酿。我想,每日一杯的梅花酿是心婉真心实意为我泡的,却因为韩冥的一个谎言我对她戒备了起来,甚至为了逃跑而在她身上下毒。
如今莫兰与心婉站在我的面前,目光中对我隐隐有着戒备,只因我的容貌已经不是曾经那张平凡的脸,不再是她们所识的蒂皇妃了。
祈佑为何一定要硬留下我,我的腹中怀着连城的孩子啊,即使他能接受,我也不能接受。我知道,要一个帝王接受自己女人与他人怀的孩子是一件异常痛苦的事,即使他现在接受了,心中永远都会有一根刺。待到他某一日怒火大发,说不准这个孩子就要成为一个陪葬品,君心难测,况且眼前这个人是祈佑,为了权利能放弃一切的祈佑。
这几日来我害喜的越来越严重,饭菜食不下咽,看到油腻的东西都会不自觉的恶心、呕吐,非常严重。太医说是我的体质太差所以害喜的症状尤其严重,祈佑每日回养心殿都会要人为我准备一碗酸梅汤,尽管我很想喝,但是我却没有动一口,也没有同他说过一句话。
“喂,你这个女人怎么不识好歹呀,我这辈子都没见皇上对哪个女人这么上心过。”莫兰看着我再次推开的那碗酸梅汤,再也忍受不住怒火朝我吼了过来。
我不语,任她朝我怒吼,或许她忘记自己的身份只是个奴才了吧。
“莫兰。。。。。。”心婉觉得她过于冲动,忙拦住冲动的她,“她是主子,不可以放肆。”
“什么主子,我的主子只有皇上。她肚子里的孩子还不知道是从哪来的呢,来历不明也妄想进宫做主子。”莫兰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依旧漠然以对。
“皇上!”心婉倏地一声低呼止住了莫兰的声音,她也垂首呼了声,“皇上!”
祈佑迈入大殿,脸上虽是淡然之态,却蕴藏着隐隐的怒火,“不论她腹中之子是谁的,她仍旧是你们的主子。”
两人异口同声回道,“是。”但我却见莫兰起伏的胸口,明显在强压着怒火,那神色是妒忌。我一直都知道,莫兰是如此喜欢祈佑。
祈佑挥了挥手示意她们退下,然后走到我身边,望着一口未动的酸梅汤,“听说这几日你根本没吃什么东西。”他于我对面坐下,深邃的瞳紧紧的注视着我,“为了孩子,你也应该好好保重自己的身子。”
我不答话,依旧遥望窗外的大雁于穹天盘旋,那是自由。原来自由对我来说竟是如此可望而不可及。。。。。。
“我知道,你在怪我囚了你。”祈佑的话语伴随着大雁的啼嘶而响起,“对不起,我是真的想留你在身边。”
“放我走。。。。。。”这写天来我第一次开口同他说话,而这三个字也是我连日来最想说的话。但我知道,他不会放我走。否则就不会有数日前将我打晕,囚于养心殿。
“七日。到时候,要走要留,我都尊重你的意愿。”
七日?
为何是七日,他这是想要做什么?难道又想到什么计划,利用我来对付连城还是巩固自己的皇权?
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他露出淡淡的苦涩,“我只是单纯的想要弥补你,仅此而已。”
襟袂飘然,渺茫紫云边。阑干云如蔼,莺花娇如滴。我与祈佑相对而乘着一方小舟,他亲自执浆泛舟湖上,碧水划出涟漪,深深浅浅的朝远方蔓延,水声潺潺。
昨日,我答应了他的‘七日’,只是七日而已,一转眼便过去。希望他能说话算话,到时候真的能放我离开。而今他领着我来到养心殿后的幽寂小湖,四处悲怆凄凉,荒芜人迹。他却独自带我乘舟而去,我心中奇怪也未问明所以。
骄阳倾洒在我们身上,略感燥热,一直划浆的他额上渗有汗水,我很想为他拭去那滴滴汗珠。可是,我始终未有动作。今时不同往日了,我与他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终于,我们到达了对岸,他一手牵着我,另一手指着前方,“馥雅,这七日我们就住那。”
顺着他所指而望,在密密麻麻的丛林间有一处小竹屋耸立其间,我有些诧异。这荒芜的地方怎会别有洞天藏着一处竹屋?
“我知道,你想过普通的日子。两年前我就吩咐奴才秘密在此修葺一处小居,打算给你一个惊喜。还未修建完成,你却离去而去。”他伴着我朝那条唯一能通往竹屋的花石小阶走去。我的目光不断逡巡着四周的一切,浅红深绿,暖香浓。杨柳参差,堪怜许。这里,是为了我而修建的?
“这七日,不问朝政,只有我与你。”
他的话音方罢,我的步伐一顿,心头涌现出一阵酸涩,眼眶的水气开始弥漫。‘我与你’,曾经,我一直在期望,如有昭一日唯有我与他,那将会是我此生最快乐之事。而今,这份奢望,他要帮我实现了吗?如果真的可以,我便可以没有遗憾的回到连城身边了。
“你是皇帝,怎能在此七日不问朝政?”我哽咽的开问,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视线。
“朝廷之事自有大哥代为处理。”
大哥?纳兰祈皓吗。他们两兄弟终于能够和好了,我真心为祈佑感到高兴,从此他将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了,他还有个亲人,他的大哥。
我们走进小屋,里边格外雅致,清新的芬芳伴随着野草的味道,让我心头畅快,这。。。。。。就是自由的味道。
我紧紧回握着他的手,“长生殿,为何给她。”
他一愣,侧首睇着我,眸中竟闪烁着笑意。我才发觉问了不该问的问题,尴尬的回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