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万骑兵与弩兵,来势汹汹。
众人都很焦急,悄声问道:
“队长,昂们该怎么办?漠北鞑靼一次出动了这么多兵马,边城五卫现在只剩下了四万人了,其中还有几千个老兵。”
“稳住,不要慌!守城容易攻城难!眼下最重要一件事,是要抢在鞑靼大军前面回边城报信!”
以野马群的脚力,追上这些蒙古人不过是分分钟的事。
但想要走直线不绕路,十几骑的目标还是太大了些。
当即,甘明兰就做了个决定:“我一个人骑着马王回去报信,报完信再返回来找你们!”
十二个小伙子这些天与野马们磨合得还不错。
基本下达的指令,野马们也能听明白。
把他们留在敌军后方,倒也不怕遇到紧急情况跑不掉。
大戈壁离骏马山,直线距离都有一千多里。
以鞑靼的行军速度,快则七八日,慢则十日左右准能杀到边境线。
时间紧、任务急。
给边城守军多几天的准备,就多几分胜算。
甘明兰只简单交待完。
把给肥仔的私房马肉干一股脑偷渡到了双背包里,连包一块儿丢给甘明福,让他看着给众人分一分。
然后自己就骑着马王一溜烟跑没了影。
甘明福:双肩包好沉,就如大姐的对他的关爱一般重!
“啪啪啪”
甘明兰手里的桑树枝条,抽在马屁股上的力度有些大。
马王已经很能明白,这个两脚兽抽马的不同的部位是什么意思。
抽它的马屁,就是在赞美它的脚力了得。
它跑得越快,对方就越高兴。
一高兴,不就有好东西吃了么?
“哒哒哒”
“哒哒哒”
马王气场大开。
二次发育后速度再次突破了瓶颈,犹如一阵旋风从漠北大军身后刮过。
所有的弓骑兵都被它的速度惊艳到了。
“哇,马王!野马马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