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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一章 一统天下势已成(第1页)

“传超啊,我记得几年前在高邮那会,你给我打了只野鸭,可惜那会我也不会烤,结果把好东西给烤糊了。。。这回咱们得小心些烤,油啊盐的都要洒均匀,不能糟塌东西喽。”

长城脚下,大顺监国刚刚打猎回来,这会忙着烧水烫鸡毛。

陆四的箭法不好,叫他自个射些野鸡野兔子肯定是不成的,好在身边有个猎户出身的徐传超,所以下午在长城边上着实收获不少,打了十几只野鸡,另外还射中了三只兔子。当然,其中有只兔子说是监国射中的,但实际上监国只是补射。

主射手徐传超自是要称所有的鸡兔都是监国射中,以此突显监国文武双全。

陆四却笑骂:“你们莫不如说我这个监国一天射几百只兔子好了。”

做人要实事求是,可是陆四一直对自己,也是对部下的要求,岂会为了什么文武双全的虚名,自吹日射兔三百只呢。

况,他隆武帝的武功还需要几百只兔子来证明么。

不过,监国一行回去之后,当地却流传这么一段故事,说是隆武元年监国北巡长城经此,忽遇一猛虎,亲换雕射之,虎应弦而毙,因此该地名射虎川。

陆四北巡长城已有数日,今日却是他第一次出长城,虽然只是在边墙下打打猎,射了一些鸡兔,但此举意义却是极为重大。

因为,这是自前明武宗正德皇帝以来,又一个驰马出长城的汉人帝王(监国)。

在此之前,无论是嘉靖、隆庆、万历、泰昌、天启、崇祯亦或永昌皇帝李自成,都无出塞经历。

出塞打猎,是谓“北狩”,此创基帝王作为。

也许,陆四内心深处并不认为他沿长城西进,以及出边墙打猎是什么“北狩”之举,但在官员眼中,在史家眼中,却是意义深远之举。

回到驻地后,陆四命人拿了几只野鸡给那帮随行的尚书文官们补补身子,其余的则同一众将领各自瓜分。他本人只取一只鸡用来烧汤,另外拿了只兔子来烤。

水烧好后,陆四以监国之尊亲自烫毛拔毛,并给那野鸡开膛剖肚,认真模样,便如村野民夫。

处理完野鸡,陆四又同徐传超一起处理野兔,不经意间想起几年前他自淮安率军南攻扬州,于高邮大败扬州三将那夜,顿时感触良多。

一晃数年,昔年淮扬大寇摇身一跃而为北地主宰,陆四自忖其“发迹”速度比之二十来岁当军长还要夸张。

短短三四年便从一布衣升为正国,古往今来也独他一家了。

野鸡肉实际上并不好吃,吃在嘴里跟木头塞子似的,汤却是真鲜美,即便没放一滴油,陆四也是连喝了两碗。

再想到当年同侄子广远去出河工时,大嫂把下蛋的母鸡杀了给他叔侄吃肉喝汤,自又是一番感慨。

兔子是陆四自己动手烤的,这年头没有色拉油一说,就是用的菜油。内外那么一抹,在架子上不断翻烤,时不时的洒上些芝麻盐花,未几便是扑鼻香味。

深夜之中,围于火堆前,闻着扑鼻肉香,倒也是人生一大难得享受。

第二军提督刘体纯、兵政府侍郎贾汉复同陆义良等人有说有笑,陆四同徐传超专心烤肉,气氛特别融洽。

随着兔肉的渐熟,不时有油滴落于下面没有明火的木炭之上。每一滴落下都会使木炭生出明火。

刘体纯有所感触道:“这油可是好东西,以前在家时一年最多几斤油,爹娘做菜时都不拿小勺舀,而是拿筷子沾一下放锅里,小时不懂,以为爹娘不舍得,后来大了才知道这油可金贵着。要是不省着用,一年之中倒用大半年连油花子都看不到。”

说完,刘体纯叹了一口气,显是想到他那早就饿死的爹娘。

陆四对此也有同感,身体主人记忆告诉他,一碗白米饭配小勺猪油拌饭,那就是人世间最美味的东西。

贾汉复点头道:“油盐酱醋,油在首,足以说明这油对百姓之重要。”继而想到什么,摇了摇头,“这人要是没油吃的话,小子不长个子,姑娘不长乃子,大人干活都没得力气。”

“干活没得力气还罢了,总是不受活罪,早年我随老闯王征战叫那明军困在商洛山半年之久,嘿,那真是肚中一点油星也没有,这罪遭的可不是没力气这般简单,而是要死人的。”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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