溟王脸色大变:
“糟糕,洛弈要落入蛤的蜃景中了!”
他急急转过身,再次请求:
“雌主,请让我出战,否则,洛弈就没救了!”
鹤伏夕有些皱眉,但还是耐心解释:
“洛弈是马上没救,还是能够再坚持坚持?”
“这……”溟王有些迟疑。
蛤的蜃景虽然厉害,但它的武力值却一般,偷袭需要一点时间。
而洛弈的能力,他是清楚的,蛤的偷袭不一定一举成功,大约要多来几次。
多来几次,那可不要耗更多时间么。
确实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噶。
“既然有时间,那就放手让洛弈大胆去打。”鹤伏夕冷静地说。
“他是勇士,如想提升自己,必须身临陷阱,置之死地而后生,方能突破自我。如果你时时呵护他,为他攻坚克难,他还怎么突破?”
道理虽然是这么个道理,但溟王心中仍然焦灼,毕竟他也把洛弈当弟弟了。
蛤这玩意,对洛弈来说,可能很棘手。
但对溟王自己,却是小菜一碟。
他不愿意洛弈为这种小东西,受到性命之危。
鹤伏夕当然也理解他的想法,又宽慰道:
“也不是不让你出手,总归得给洛弈一些机会,否则二级进化就是空谈。相信他自己,亦是选择这般行事。你担心他,便密密观战,若他有性命之危,你即刻出手,岂不是更好?”
溟王一想,确实也是这么回事。
勇士,尤其是强大的勇士,总是愿意对抗更强大的敌人,挑战更危险的境地。
越是棘手,越能让他们兴奋得颤栗。
这便是强者对于更强的渴望。
即便是死,他们也愿意死在与强者的对抗中。
故而,他相信鹤伏夕所说的,如果让洛弈自己选择,定是也想与蛤一战。
溟王长叹。
“是我关心则乱,唐突了雌主。我便做好准备,以备需要吧。”
鹤伏夕这才松了口气。
终于是说服了这个管家公。
溟王真的是,明明长得一副美艳清冷,高高在上的样子,但实际上十分地爱操心,比起战戎,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像个老母鸡似的,恨不得把所有人纳到羽翼下,为大家遮风挡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