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离开这里之后,约摸一盏茶多一点的时间,便有一大队兵马来到了这里。
这一队兵马人数足有两三千之多,远远望去,铺在整个原野上一望无际,遮天盖地,让人看了便是心肝震颤。
他们全部都是骑兵,一个个还都颇为精锐。
身上战甲,手中兵器,腰间双插,一应俱全。
看旗帜,他们乃是齐军。
而在这支队伍中,又有一支格外精锐的队伍,不但人身上披着战甲,连战马身上都披着。
不过人披的并非重甲,而是青布铁甲,战马上面披的则是棉甲。
他们手中的武器也不是如其他骑兵一般的腰刀,而都是长矛。
只不过这长矛比之齐军通常用的长矛,要有了些变化。
长度更长了,达到了足足一丈五六尺之多,而粗度也增加了一圈,看上去便是颇为骇人,威力想必不小。
这支人马大约有一百二三十人,很明显,他们是作为介乎于轻骑兵和重骑兵之间的。
要说是重骑兵吧,那防御力和铠甲坚固程度以及冲击力还到不了那个份上。
但是呢,论铠甲坚固程度和短距离的冲击力,又比轻骑兵要强得多,而同时机动性又要比重骑兵好。
这支骑兵便是韦宗退手下的王牌,每每跟敌人野外浪战之时。
若是骑兵居多,强势压来,他便用轻骑兵缠战,而后用这一支骑兵冲击敌人侧翼。
而若是敌人以步卒居多,结成阵型,严密防御,他便是先用轻骑兵远远射击,杀伤敌人。
若敌人混乱,则有机可趁。
若敌人不乱,则是用这支近乎于重骑兵的队伍为前锋,组成一个巨大的锋矢阵。
用他们为箭头,去刺穿敌人,将敌人击溃。
这支队伍刚刚组建的时候,足有两千人之多。
后来经过跟北周军的连番大战,现在已经只剩下这点人了。
不过留存下来的都是精锐,一个个强悍无比,都是能够以一敌三敌五的角色。
这些人是他手下最精锐的一支骑兵,同时也是他的亲兵。
被他们簇拥在中间的,乃是一个高大魁梧的汉子,他赫然便是韦宗退。
韦宗退今年三十七,身形高瘦,面色彪悍,眉宇间子带着一股戾气。
似乎一言不合便要拔刀杀人一般。被他瞪上一眼,便让人心里一个哆嗦。
他神色间也透着掩不住的疲惫。
眼中布满血丝,脸又黑又瘦,风尘朴朴。
显然这段时间苦追了那一支拜月教军,也是让他受了不少罪。
但他眼中却是透着兴奋和激动的光芒,因为他和前面那支拜月军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近了。
眼瞅着今日再加上一把劲,应该就能将对方追上。
那支拜月军足有上千人之多,而且都是骑兵,可见乃是逆贼之中的精锐,若是将他们全歼,则功劳不小。
韦宗退招招手道:“拿地图来。”
“是!”
一个亲兵应了一声,从怀中取出地图,恭敬的送了上来。
韦宗退展开地图,拧着眉头看了一会儿,忽然间哈哈大笑。
他一拍大腿,指着上面一个点道:
“他娘的,这些该死的逆贼,前头便是安岭鸟头镇!随我杀上去,杀光那帮逆贼,咱们今日便能在鸟头镇好生歇息一番了。”
“到时候好酒好菜管饱,老子准你们大醉一场!”
命令被传令官不断传递下去,三千骑兵轰然大吼,风云为之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