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鬼,呸,穷鬼。”盗贼收起他好容易顺来的五枚铜板,向身后的暗巷溜去。牧野不会放过这小子,无论是出于法理,还是源于他划伤自己的私仇。
牧野心中的声音,以痛苦为塑形原料实现具象化。
“啊—!”那痛苦刺入牧野的内心。
沙漠深处般的高热,让他以尖叫作为发泄手段。这尖叫令盗贼驻足静听后回首转身—牧野他是不是有疯病?居然在宵禁后的街道上脱衣跪地?
还是说,盗贼还有第二种猜测:还是说牧野是个信仰某种苦刑宗教的信徒,要用这种方式感动教义中的主神?
不论如何,牧野的大衣他顺走了。嘿,常在河边走,不会钓鱼也会网了嘿。能多赚一笔就是一笔。
牧野是在发病,进行宗教仪式还是行为艺术,对盗贼而言都没多少差别。牧野就是第二天被人发现横尸此地,盗贼也不在乎。
是贪婪的一念之差,让盗贼的命运彻底改变。
他想要顺走更多。看看牧野身上的打扮:牧野。唔,盗贼在心中暂且称之为“提灯的怪家伙”,怪家伙身上肯定还能拔出更多金羽毛来。
就是多一块布料,多顺走半只裤子都是稳赚不赔。
对,就这样,就这么简单。
收起短刀,盗贼捡起瓦屋角下的碎石。
为“提灯的怪家伙”挑选一块份量与体积都适合当头一拍的石砖后,盗贼蹑手向前,活像只要溜进鸡舍的老黄鼠狼。
牧野摸索着,在黑暗中摸索着满地的沙尘碎石。
哈,他可能还在找自己的大衣,盗贼披在肩上这件。
“你听到了吗?”
“是的,我听到了。”
盗贼还真没想过,自己抢劫的家伙会是个腹语演员。
不然他也没法解释,为什么牧野站起来前,他的口中能传出两段音色声调完全不同的话语。
第二段倒像是牧野让他滚开时的本音。
第一段话,则像是…盗贼沿身后的石板小径退下。
第一段话,像是“提灯的怪家伙”沦为某人的木偶,某人将手伸入他的口舌机关后,操控“怪家伙”为盗贼呈现的配音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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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活人能够发出的声音。
没有生命,没有快乐,没有悲欢离合,没有“存在”可言。
只有空洞的摇曳,只有对人类等高等生命思维的复刻模仿。
可模仿终归只是模仿,就像矮人的矿用机器永远不是血肉出身的矿工。
牧野的眼睛,化为两颗不含杂尘的白色珍珠。
珍珠的核心,跃出两星宿命尽头的死火。
是它,不是他。
是牧野身后的傀儡师,不是牧野本人。
他,它,他们的名字,是安布拉。
牧野的手中多出三道裂口。
盗贼想要离开,因为这种街头戏法对没读完三年级便退学的他而言太过诡异。他估计就是皇家科学院的学士来了,也要惊掉下巴和眼镜。
盗贼发誓那不是他做的,盗贼发誓。
可牧野按住盗贼的肩膀,腕部裂口中的滋生物由杂音变为棱角分明的轮廓。
虚空钨钢打造的钢爪游走眼前,盗贼手中的石砖被切为粉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