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养了一整夜,又按时涂了几次药,第二天上午季挽的伤就已经基本结痂,虽然还很新鲜柔软,但穿衣服什么的至少是不耽误了。
既然腿伤好的差不多,季挽也就不好意思在路寂这里继续赖下去,更何况上午他还有课。
表达了他想回学校的意思后,路寂也没阻拦他,只说一会开车送他回去,然后就去厨房准备早餐了。
是的,路寂要给他做早饭。
季挽坐在高脚凳上,手肘撑着吧台,双手捧脸,看路寂在里面有条不紊得忙碌。
男神就是男神,即使沾了烟火气也丝毫不影响他半分的帅气。
而且,这可是让校园男神给他做早餐啊,他何德何能。
平心而论,如果换成是他,可能就做不到这种程度,别说给朋友做饭了,就是将来交了女朋友,他也不一定能早起为她做一顿像模像样的早餐,他这么懒。
熟悉的消息提示音打断他欣赏男神洗手作羹汤的美好画面,季挽眼睛都没从他身上移开,随手把手机拎起来放到耳边,声音懒洋洋的。
“喂,哪位。”
对面的人没有立刻回声,顿了一会,才用略带着些不太确定的语气开口:“你是谁?这不是小寂的手机吗,我应该没打错吧。”
季挽愣了愣,第一反应就是把手机拿下来确认,的确跟他的手机一模一样没错,但手感上好像不太对劲,而在他胳膊左方的咖啡机旁,竟然还躺着一部手机。
跟他手里的这部同款同色,还都没有戴套,难怪他会拿错!
电话里的人见他一直不说话,又开始询问,听声音是位中年男性:“你好,请问还在吗?这部手机的主人在不在你旁边?”
季挽莫名有些慌,刚好路寂端着两杯牛奶朝这边走,他忙举起手机用手指着跟他示意。
路寂看一眼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不紧不慢地把牛奶放到吧台上,用口型示意他先喝,才接过手机转身走到旁边去接。
“是我。”
“手机没丢,刚才是一个朋友。”
“不是沈景,比沈景关系好。”
路寂面朝着露台接电话,与他平日里跟人交流的风格差不多,惜字如金,格外的酷。
季挽捧着热牛奶安静听着,时不时低头啜一口。
“好知道了,先挂了。”
切掉电话转身时,季挽也刚好从牛奶杯里抬起头,黑发柔软垂顺,眉眼氤氲着干净透彻的气息,嘴角一圈白色,像正在舔食的小猫。
路寂眼眸微微垂下来,握着手机走过去。
看着他高大的身影越靠越近,季挽的目光也从他的脸颊慢慢下移,落到那只手机上。
路寂的手掌很大,同样尺寸的手机,在他手里就显得要迷你可爱许多。
路寂在他对面坐下,手机也随手搁在一边。
“温度可以吗,会不会烫。”路寂温声问。
“刚刚好,好喝的。”季挽舔了舔嘴角,又盯着旁边黑色的手机背壳看了两眼:“哥你的手机跟我同款,我刚才还以为是我的手机。”
“嗯。”路寂的手指在手机面板上轻点:“你什么时候买的。”
季挽想了想:“刚发售那两个月?也没多久,当时刚好前面的手机坏了。”
“我也差不多。”路寂接着他说,唇角有一丝微笑:“不过我手机没坏,就是突然想买。”
“哇哦。”季挽挑一下眉梢,轻轻拍手:“有钱任性。”
“也还好。”路寂的手指捻在一起轻轻搓着,沉吟片刻,又低声说:“不觉得很有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