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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第九十四章(第2页)

在边疆时,黎锦之前随身带着的藏书,都放在木箱里。

虽然阿诚应该知道黎锦有不少藏书,但他应该是第一次看到她把藏书明晃晃地摆出来吧?

黎锦听了,又不由得有些腼腆起来。

真正藏书多的人,应该是“紫竹小院”之前的主人吧?所以,才会留下那么奢侈的书柜。

黎锦的这点藏书,跟“紫竹小院”的前任相比,不过是“班门弄斧”而已。

“将军竟然连医学、药物这方面的书都有……”阿诚看了一会儿书名,又道,“真是济世仁心。”

“只是看着玩的。我并不懂什么医术,不能给人诊病。”黎锦脸色绯红,道,“若是给自己人调养下身体,也许还行。距离‘济世仁心’什么的,可相差太远了。”

阿诚温声道:“将军的藏书,能借阿诚看看吗?阿诚就在这书房里看,不会拿走的。”

听了阿诚的话,黎锦觉得有些意思,不由得眨眨眼睛。

阿诚的这番话,一听就是借来书、浏阅惯了的人,会说的话。

为什么要强调“不会拿走的”呢?因为书借出去之后,基本就别指望对方归还了。

好一些的情形,借阅个一年半载的,会忽然想起来,再还给你。这可能是最好的借阅者了。

糟糕一些的情形,被借走书的人,得去借走书的人家里软磨硬泡,直到对方受不了,亲自翻箱倒柜总算找到了,才还给你。

最糟糕的情形是,好不容易厚着脸皮到了对方家里,对方一脸茫然,追问再三,来了一句“可能是被张三李四借走了吧”,然后就没了后续。于是,你就这样损失了一本书。

书这种东西,可是很贵的呢!

明明是近乎必需品的需求……但很遗憾,不论是在大夏,还是在西洋东洋,书都是比较奢侈的一种东西。

若是借走一本书不予归还的话,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相当于赖掉一笔小账了。

甚至,比借钱不还更过分。

钱没了可以再赚,一本珍品的书没了,那就是再无弥补之法了。

不过,黎锦自己,倒是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她的朋友,从幼时起就算不得多。后来又去当了将军,就更没人有理由和机会找她借书了。

藏书之人,都讨厌被人借走书,只允许“不拿走、当书籍主人的面看看”。这种说法,其实是黎锦看书的时候知道的。

因此,黎锦听到阿诚竟然对自己说出这种话,倒觉得很是有趣。

阿诚真是乖巧伶俐啊。他这么说,是生怕借走了书,黎锦会不高兴吗?

其实,以黎锦与阿诚的关系而言,阿诚便真借走了书,又能有什么问题呢?

他本来就是住在黎锦身边的人。莫非,还能为了不归还几本也没有那么值钱的书,逃亡而去不成?

这个设想,听起来倒像是外国的“悬疑解谜小说”里的剧情。黎锦很喜欢读这种传奇小说,虽然在大夏很难买到这种书,但也正因为这样,黎锦对这种故事的印象反而更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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