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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恼羞成怒的凶手对侦探下手了(第3页)

丽娘终于变色。

其他人思索片刻,也恍然大悟。

伏哥是个马球手,他努力学文,想要改变自己的阶层,融入上流社会,这点可以理解。

但既然是练字,就有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

可这本日录的第一篇,字就已经很漂亮了。

那么请问,伏哥是什么时候开始练字的?

难不成在大唐收容大部分契丹人的河北营州,他就练成了这一手好字?

“如果伏哥是个契丹贵族,他会写一手好字,是有可能的。”

李彦取出下一样证据,何竟从衙门调来的户籍:“但根据户籍来看,他并不是,只是一个逃民,入凉州后,贬为奴籍。”

“而你丽娘,祖籍写的是并州,但我从你嘴里,听不到半点并州口音,凉州口音倒是很标准。”

“你不能把祖籍写在这里,因为身份上会出纰漏,只有选个远的地方,才不容易被查。”

说到这里,李彦笑了笑:“当然,你现在也可以用一嘴标准的并州话,来反驳我!”

丽娘闭着嘴,一言不发,袖口微微拂动。

“当然,最大的破绽,还是那个得胜结!”

李彦见她不说话,双手背后,开始踱步,自顾自的说下去。

怪不得狄仁杰喜欢长篇大论,这种将凶手驳斥到哑口无言的感觉,真不赖。

“你要把伏哥的死,栽赃到史明身上,只凭他曾经调戏过你,显然还不够,于是乎,你想到了得胜结的扣法,上吊自杀,是要扣绳结的。”

“有鉴于日录的主人从你变为了伏哥,当你提出绳结的证据时,所有人都被你骗了。”

“你用一个假证据,既证明了伏哥没想自杀,又证明了史明是真凶,一石二鸟,太高明了。”

“但人都是有根的,你如果是我设想的那种身份,绳结自然也会露出蛛丝马迹。”

“果然,我让人去吐蕃使节团的马球队,获得了证实,你的那个得胜结,就是吐蕃人惯用的绳结方式衍变来的!”

……

“六郎小心!”

正说到这里,身后突然传来焦急的大喝。

李彦的眼角余光早就看到,丽娘拂动的袖中,突然滑出两柄短刃,脚下闪电般踏步蹿出。

电光火石之间,这个白麻孝衣的小寡妇,就变成了一位刺客,倏然间跨越双方距离,满脸狰狞的向着自己刺了过来。

“不好!”

康县尉等人勃然变色,刚刚都听入迷了,没有发现李彦距离对方太近。

这下完了,保护了安忠敬,反倒让李彦被凶手近身!

恼羞成怒的凶手对侦探下手了!

不过下一刻,众人的目光又变得呆痴。

尤其是丽娘。

因为印入她眼中的,不是受到威胁的惧怕,而是一张比自己还兴奋的脸。

“来得好啊!”

李彦朗笑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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