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有炼气期、筑基期之分呢,不如从修炼本质上简化境界区分,将炼精化气这一过程统筹为一个层次,从此摒弃蓝星界传统修真之法,开创出一个崭新的修炼体系,取万家之所长,完善自身之路。”
“炼精化气之精,既为天地之精,也为人体之精,修炼一道,无非就是炼天炼地炼自己。
炼精化气之气,便是取万物之精,化自身之气,成就无上道身。”
“人族体内,炼气的载体为丹田和气海,修真者以丹田修炼法力,武者以气海修炼真气,但从原理上来,不管是法力还是真气,都是炼精化气的产物,也就是广泛意义上的气。
既然炼气期、筑基期、金丹期、元婴期这些传统修真境界都被我合而为一了,那么丹田与气海便没有独立相分的必要了,我要打碎自己的丹田、气海,改变身体内部结构,诞生出一个更为契合我修炼之路的炼气载体,我将其称之为……丹海!”
“破而后立,在体内铸造丹海载体,便是我走自身之路的第一步。
第二步,丹海之中,内孕丹海气,此气为法力,此气为真气,此气为本源之气,就如同天地灵气一般,为万物之气……天地是一个大世界,我体内的丹海是别有洞天的世界,一旦修成丹海气,我将不止于灵武双修,但凡属于人族的修炼体系之法,都可为我所用!
第三步,凝厚丹海气,壮大丹海气,当丹海气磅礴如海之时,便是这一境界大成圆满之日。”
“我要将炼精化气这三步,划分成自身之路的第一个境界,我将其称之为……丹海期!”
“虽然这还只是我的设想,但我相信它一定可以成功,因为千变万化,都离不开本质,而我,正是从本质出发,追寻最初的道……更重要的是,心之所想,留下足迹,便是路!”
念及至此,杜凡当即一抖手指,诸多阵旗、阵盘一类的布阵材料从乾坤戒中倾泻而出。
一炷香工夫不到,他便利用这些材料布置出了一套法阵,并十指连弹,往法阵内一连种下数十种禁制。
做完这些,杜凡轻吐一口气,大步一迈,踏入阵中。
他盘膝而坐,没有任何准备,便开始双手掐诀,调集自身法力,冲击体内的丹田与气海。
杜凡的举动看似鲁莽、草率,其实是一种不留后路的自信和决然,既然选择了一条路,便要坚定不移的走下去,如果连自己都要怀疑和猜忌,还谈什么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多次法力冲击之下,他的丹海终于爆碎,蕴含其中的能量好似破了堤的洪水,一瞬间汹涌澎湃,惊涛肆虐,一股股毁灭性的力量在他体内横冲直撞,不但摧毁了身体之中很多重要的组织结构,还伤及到了根本,以他现在的状况,即便没有碎婴,也是断无法再走传统修真之路了。
杜凡的面孔由于痛苦而变得极度扭曲,他嘴唇一阵抽搐之后,依然掐诀念咒,引导体内暴虐的能量,直接冲向气海。
与此同时,他催动秘术,引爆了气海之中徐徐旋转的五个法力旋涡,“内外夹击”之下,很快气海不堪重负,紧随丹田之后破灭一空了。
杜凡体内,猛然间爆发出来的毁灭之力,险些让他一命呜呼,但最终他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
接下来的时间里,他运转灵枢真经,通过奇经八脉疏导这些暴虐的能量,同时修复着体内破损的组织结构,尤其是五脏六腑,更是他着重守护的对象。
他是要改变身体结构,以此契合自身之路,但有些东西却是不能改变的,比如五脏六腑,它们代表着金、木、水、火、土五行之力,这是最为本质的道,不容破坏,不容改变。
……
数月后,杜凡的情况趋于好转,立刻开启了自身之路的第一步,于体内铸造丹海。
十年后,杜凡在体内原来丹田和气海的位置,成功铸造出了一个新的身体结构,丹海。
此后,他一边完善丹海,一边沟通天地,尝试丹海气的孕育。
又过了十年,杜凡提炼《水引大法》、《丹海经》、《灵枢真经》之精华,创造出了一套最为适合自己的修炼法门,取名为《精气引》,并借此炼精化气,于丹海之中孕育出了第一缕丹海气。
在此基础上,曾经自爆的法旋、碎裂的元婴都将成为养分,融入其中。
……
四季更迭,修炼无岁月。
这一天,杜凡散去手中法决,睁开双目。
算算时间,自他体内诞生出第一缕丹海气开始,已经过去了三十个寒暑,也就是,他已经踏上界山五十多年了,如今道龄一百八十岁。
此时杜凡丹海之中,所孕育的丹海气虽然还没有达到磅礴如海的程度,却也浑厚异常、趋于圆满了,按照眼下的修炼进度,再有个半甲子,应该可以走到丹海期巅峰之境。
这五十年里,除了修炼之外,在杜凡的身上还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事情对于他来绝对是坏事。
大约三十多年前,杜凡突然察觉,乾坤戒内的黄天之物发生了变化,准确来是弱化,包括黄天符木、记忆符木、对讲石器、比翼双飞戒、百兽屏、三界画卷,以及原始的黄天灵木和黄天琼石。
总之,只要和黄天二字沾上边的东西,都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弱化,最为明显的就是对讲石器和比翼双飞戒。
起初杜凡还在奇怪,怎么自己离开栖霞宗那么久,任子文和陈茹也不和自己联系,后来他才明白,不是没人联系自己,而是对讲石器和比翼双飞戒不知何故报废了,尤其是里面掺杂的黄天材质,早已腐烂不堪,灵性全无。
再者便是记忆符木,经过一番测试,杜凡得出一个让自己不太能够接受的结论,这些定位过的、没定位过的记忆符木,已经全部报废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