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天色微暗的初夜,两个人紧张的在别人的后院摘着苹果,有一种别样的温馨在。
“可以了,有十来个了。”步宛诗笑着喊道,“你快下来。”
顾司晨也不恋战,他本来就是为了步宛诗,才干这许久不做的事——曾经他父母很忙的时候,邻居家的小孩教会了他爬树这项技能,若非是此时此地,此情此景,他应该一辈子都不会再爬树的。
正在他跃下树的那一刹那,突然传来嘎吱一声开门的响声,他闻声看过去,正是这苹果树的主人家。
一条头版头条蹦在了他脑海:“顾司晨妖精夜偷摘农家苹果。”
那边步宛诗也听见了,因常年躲避狗仔而造成的敏锐感,绝对不会比顾司晨弱。
两人极为默契的对视了一眼,瞬间达成了共识:跑!
只是跑前,顾司晨依然从皮夹中拿出了一小叠红票,约莫四五张的样子,放在了树根下,用泥土压了起来。
两人抱着苹果全力在田埂上跑着,有时候脚下不稳,就相护帮扶一下,不多一会儿,写字上就都沾满了泥土,尤其是步宛诗,连脚上都沾着黑色的泥,映衬出她的脚越发的皓白。
“我们跑什么呢,我想主人家应该不会这样不近人情的。”步宛诗说道,一边还揉着脚踝,随时注意一言一行的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这样疯狂的跑过了。
半晌没有听见回音,她疑惑的凑近他,就见他两只眼睛锁定在自己的脚上。
步宛诗有些不好意思的蜷缩了下交趾,脚上都是泥吧,恼怒的喊了一声:“顾司晨!”
“啊,哦”人的神经可以短暂的保留一点简单的记忆,顾司晨的喉结滚动了一下,然后应道,“大概做坏事的人第一反应就是心虚,譬如你我。”
他说的很认真,步宛诗也觉得有理,虽然四五百块钱可以买十倍他们手上的苹果,然而不问自取是为偷,这样的行为终究不好,遂脸上得出神色也淡了下来,没有那样的开心了。
“倒也没什么心虚的。”顾司晨又说道,“我想对于主人家来说,是欣喜的,因为吃不完的苹果换来了超出价值的额外的受益,这是合算的,而我们,买来的不止苹果还有快乐。”
步宛诗将他的话细细的琢磨了一会儿,竟觉得无法反驳,道理的确如此,反而是自己先前想的左了。
生活中有时需要变通,只要你好我好都好的事情,那便是对的。
想开之后,步宛诗喜笑颜开。
拿起顾司晨衣服包裹的苹果,在身上擦了擦,塞到了顾司晨的嘴边,“吃吧,肯定比卖的好吃。”
然后又捡了一个,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接着凑近嘴边,咔嚓咬了一大口。
苹果多汁,且格外香甜,竟比她预料中的还要好吃,她两颊啃的鼓鼓的,活像一只小仓鼠。
“慢着些,不和你抢。”顾司晨伸出大拇指,替她抹掉嘴角的果汁,又宠溺的道,“真不知道你,怎么在粉丝面前保持的高贵妖娆样,活脱脱的就是一只小仓鼠。”
步宛诗随着也在嘴角一抹,不甚在意的道:“因为姑娘我长的漂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