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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十五节(第2页)

当天夜里我们没有离开,而是直接留在了虫爷这里过夜,二楼一共有三间卧房,所以住宿到是没有什么问题。

累了一天我们都有些困意,于是吃完饭后就收拾着早早睡了,晚上除了牛哥联络我问了一下老太太的事情外,再没什么事情发生。

当然对于这件事我自然免不了要对牛哥好好吐槽一番,再怎么说也是高高在上的天堂,说话都跟放屁一样,明明还有四年阳寿人,说死就死了,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对此牛哥估计早有心理准备,所以只表达了无奈后就挂了联络盒。

第二天何蕾因为要上班所以起得很早,没和我们打招呼就悄悄离开了,只留下一张字条说明电动车是被她借走了。

她自己走了最好,不然我还得费脑子想借口把她给支走,不然我们今天还怎么去洗劫银行呢?

我答应胡太太七天之内要救回张蕥的魂魄,现在已经过了四天,如果再不抓紧时间办,自己就要失信于人了。更何况张建国肯定在他太太那里为我做过保的,如果我失败了,估计他也要吃不了兜着走,自己好容易有这么个大粉丝,自然得想办法保住才行。

所以大清早一起来,我就开始张罗着这件事,先是给炮哥去了电话,通知他做好准备晚上行动,紧接着去了附近的超市,买了长筒袜,迷彩服等物品。

至于行动计划我和虫爷已经商量过了,凭借我现在具备的这些技能,抢一家银行那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但是麻烦在于怎么解决警察的追捕。

这里肯定会有朋友表示不解了,其实智商只要正常的人肯定就能明白,尽管我现在具备的实力,可以轻松的消灭那些追捕我的警察,但是那样做就等于是摆开阵势与整个国家为敌,除非我能彻底颠覆这个政权,否则只会招来更加大规模的围捕和攻击,当然还有一条路可以走,就是像老鼠一样东躲西藏的隐蔽起来苟延残喘。

就好比吸血鬼,他们既然具有如此强大的实力,又为什么会隐藏起来不露面呢?道理是一样的,一旦它们表现出了足够的威胁,人类的宣传系统会马上将它们划归为一切罪恶的根源,随即就会有铺天盖地的力量,前赴后继的冲上来,想尽办法要将它们给清除掉。

要知道这里是人类的世界,任一个非人类再强大,都只是个外来客而已,除非你能杀光所有的人类自己占领这颗星球,否则就只能选择在人潮人海中蛰伏隐藏起来。

在种种客观因素的制约下,我们最终确立的行动计划是这样的,晚上炮哥的人会开车将那些袭击酒吧的大汉都拉到银行附近,然后他们会切断那片街区的电缆,造成区域停电,在银行的备用发电机自动启动前,有十分钟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银行的警报和监控都是瘫痪的,利用这个空当我可以开一条路路将铁丝儿带进保险库,然后由他打开保险箱的锁取到挽魂。

然后我们要把灌了迷药的大汉,留在犯罪现场附近的车里,伪造团伙内部成黑吃黑的局面,让警方以为是其中一人得手后,迷倒了其他人。

至于我已经可以轻易地打开任何锁具,又干嘛要带着铁丝儿前去,原因也很简单,我就是想在不破坏锁子的情况下打开保险箱,只要保险箱的锁具是完好的,银行方面就无法确认该柜内的物品是否遗失,而保险柜的主人因为私藏了汉朝的文物,自然不敢如实向警方反馈,运气如果再好点,他可能都不会声明丢失物品,那样一来就变相的增加了警方的调查难度。

在联系铁丝儿时,我特意叮嘱他不要告知大飞和张扬,因为他们的伤势还没有痊愈,就算过来也不见得能帮上什么忙,还是让他们安心养伤比较好。

到了下午我们的人开始陆续赶来,炮哥找了三个得力的手下,开来了两辆一模一样的金杯面包车,将那些大汉都装上了其中一辆,在上车之前虫爷给他们每个人都喂了迷药,所以这些人一上车,就纷纷倒头昏睡了过去。

但是他们的首领韩威被我们留了下来,这人身上可带着很多情报呢,留在手里日后肯定能起到不小的作用。

出发前我和铁丝儿都换了上了买来的老式迷彩服,和大两个号的黄胶鞋,头上还套了长筒丝袜,看上去就像是盗墓贼和抢劫犯的合体。

晚上两点的时候我们开始的行动,这次我带来了那柄战神剑,配合着我潜力全开的力量,一切防盗门锁对我都是虚设的。

炮哥的人一切断电线,我就带着铁丝儿一路劈开门锁,冲向保险库,一进去我就先挥剑的砍掉了那几个监控头。

铁丝儿则拉开上衣,拿出里面的家伙,打开头上的手电,开始敲114号柜子的锁。

我也没能闲着,开始用手里的剑随意的切开一些保险箱的锁,将里面的东西塞进带来的包里,这些都是给警方准备的赃物,用来确认那些大汉的罪犯身份。

打开这些保险箱,里面的东西千奇百怪,倒也不全是珠宝钻石之类的值钱玩意,其中一个里面居然只放了一个笔记本,翻开一看里面全是一行行的代称和数字,估计又是那个富豪记录的行贿日记,这东西可关系着不少高官的身家性命。

我也没管那么多一并塞进了包里,至于它会不会引起警方的注意,那就看造化了。

我还在一个箱子里发现了一些照片,全是如今当红明星的不雅照,照片的背面还被标注了日期和地点,估计是某个诈骗犯放的,我也想也不想的一并装了。

除了这些特殊物品以外,还有一些我猜不出价值的东西,比如其中一个箱子里就放着两瓶红酒,标签上全是不认识的外国字,瓶盖上的小封条居然显示是1982年,也不知道是82年封的,还是82年产的。

不用说这两瓶自然被我揣进了腰包,反正都得被人喝,还不如便宜了我呢。

当然我到是也翻出了一些外币、金条和珍珠宝石,虽然看着很具有诱惑,但我清楚拿了这些就会招来麻烦,于是我一狠心全塞进了赃物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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