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我宝娟收拾了床铺准备休息,只是想着福子的事,辗转反侧睡不着。
身处皇宫,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所以我更愿意步步为营。
如今宫中华妃势头正盛,皇后娘娘也要敬她三分。
华妃阵营有曹贵人、丽嫔,皇后目前处于劣势地位。
齐妃是个草包,人称齐二哈,当年皇后娘娘略施小计便杀母夺子,从此有了依靠。
敬嫔沉着稳重,是可以结交的人才。而此时我仅仅是个答应,如何能与她结上关系,这需要一番筹谋。
端妃是宫斗的高手,开场一格电直接笑到最后,这是个关键时刻能起关键作用的人,
分析完宫中局势,我首先要打造自己的人才队伍,并且要练习自己的才艺。
我想在宫中立足,首先要抓住皇帝的心,取代纯元成为皇帝心中的朱砂痣,其次在太后那里修一个贤德恭顺的美名。
张爱玲曾经写过,“也许每个男人全都曾经有过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成了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就是衣服上沾的饭黏子,红的则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我不能成为某个人的替身,只有让皇帝念念不忘,才能立于宫中。皇上对端妃敬重,对敬嫔礼遇,对华妃宠爱,除了自身的喜好,还关系着前朝的利益关系。
我出身不高,不可能有外戚之祸。而皇帝如果宠幸我,对前朝的影响并不大,一个县丞能翻起什么风浪。
刚入宫时,我已给家父安比槐修书一封,信中叮嘱他务必小心为官,万不可骄奢淫逸,恐遭杀身之祸。
我能为家里做的仅此而已,不求高官厚禄,但求平安终老。
第二日中午时分,我闲来无聊,便在自己房里,一边绣花一边哼唱着小曲。这两项是我的看家本领,有事没事会练习一番。
我正唱得开心,忽然听见门外,夏冬春扯着嗓子喊道:
“果然是下贱坯子,绣个花都要哼个歌唱个曲儿,这三日是不能侍寝的,这来日要是能侍寝了,这还不自己上赶着去呀。”
我听她出言不逊,不屑与她相争,于是淡淡微笑,说道:“我随口唱的,若夏常在不喜欢,我不唱便是了!”
话音未落,夏冬春又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摸样,甩着绢子说:
“少在这给我摆可怜样,给谁看呢?如今是还没有见着皇上。你要是见着皇上了,还敢这般狐媚子撒娇,给我小心心!”
我心里觉得好笑,皇上是天子,他的床榻从来不属于一个人,何故这么快便要吃醋。更何况,夏冬春怕是没有机会侍奉皇上了。
不过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我何须跟一个将死将残之人置气。
我低头不语,不再理会夏冬春。
宝娟倒是替我打抱不平,她低声说,“小主,别生气,她总是这么摆脸色,摆给谁看,别跟她一般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