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小说网

苗疆小说网>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下一句 > 第一章(第1页)

第一章(第1页)

上海,是个很矛盾的城市,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十里洋场一路走到今天,既有许多传承和历史文化的积淀,也紧紧跟随了时代发展的步伐,走在最前沿,有最时尚的一切,让你不知她的年岁,却不能抹杀她的底蕴。

白天的上海,是端庄大气奋发向上的,无时无刻都在创造财富推动发展,到了霓虹初上,这座被称为魔都的城市就换上了另一幅叫做妖娆的皮囊,依旧没有一丝困意,仿佛这一天才刚刚开始。各种各样的酒吧夜店,充斥着各色靓丽美女,迷媚的双眼散发着诱惑的气息,构成了这些夜店的灵魂,吸引着无数异性甚至同性的目光。

我们的故事,讲的就是一群上海女孩子的经历。女孩子天生有一项技能,结交闺蜜组成小团体,这个小团体里面的成员不一定相互之间都完全掏心掏肺,但是却怎么都散不了。如今的闺蜜之间已不会如当初读书时候那样无话不谈,但也一定是可以交心的,当然谈的最多的、出现最频繁的总结起来就两个字——八卦。娱乐圈的八卦、同事之间的八卦、朋友的八卦,另外,仿佛约定俗成一样,只要闺蜜聚会谁没有出现,那就聊那个没有出现的人的八卦。至于为什么会八卦,没人知道也没人想知道,反正这就是女人和女人的好朋友——闺蜜之间的故事。

杨小曼就是这个闺蜜团的成员之一,24岁。这个土生土长的魔都女孩,是家里的独生女,目前在外资企业担任秘书,看韩剧,穿当下流行的韩系职业装,不成套,但都经过精心搭配,用高田贤三一枝花香水,化清新精致裸妆。她每个月拿到薪水第一件事就是还上个月的信用卡账。她可以为了一个包包连续几个月吃泡面泡饭,然后拿着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买的包包挤地铁,当然,挤地铁的时候她会全力保护这个来之不易的包包。杨小曼买的东西,无论是包还是饰品,大多也只是一线大牌的基本入门款,偶尔看到一个极其喜爱的当季新款,要考虑很久,拔草之后还要心疼很久,放在家里好生供着,只有到了重要场合才会拿出来用,但是这种所谓重要场合又不太多,现不了两回也就成了过季旧款。

可能很多人无法理解,但这就是这个城市女性的特征,她们可以自己私下的时候吃的随意,可以不买书不看报,但是一定要买奢侈品。用她们的话来说这叫做生活态度,独立自主花自己的钱,买自己的东西,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个城市的奢侈品店越来越多,当然,杨小曼这样的姑娘不会在这座城市购买的,她们的目标锁定在欧洲的代购,让自己的收入能够最大化购买奢侈品,这也是这座城市女子的生活方式。

杨小曼至今单身。和这座城市大多数的父母一样,杨小曼的爸妈在她读书的时候不让谈恋爱,总说影响学习,于是杨小曼拼了全力考了个二流本科混到毕业。而等她一毕业踏上社会她爸妈就又觉得过去这些年的书好像读得也没啥用,找工作还是这么不容易,还不如快点找个好人家嫁掉,迟早要嫁人的,趁着现在年轻还能挑挑。可问题在于——男人呢?进入社会以后,杨小曼就忙着四脚朝天,外企那种紧张的工作节奏让她根本无暇顾及自己的感情生活,面对爸妈成天的唠叨,她只有越来越晚的回家,而她消磨时间的地方,就在有名的酒吧一条街上的一个小酒吧——neverover。

在这里她可以放松一天的压力,偶尔喝一杯长岛冰茶这样的烈酒,经常拿着一瓶百加得或者冰锐的预调酒,当然如果有男性请她喝一杯百富或者格兰杰她也不会拒绝。但是更多的时候,她会和她闺蜜一起,喝点百利这种深受女性欢迎的甜酒,聊聊八卦、聊聊男人也聊聊不在场的闺蜜。杨小曼自己都不知道她到底喜欢喝什么,一如她的人,初入职场,尚未定型。

而这天和她在一起的有两人,一个叫方丽娜,35岁,担任某大型跨国集团地区市场总监,穿高级职业套装,背香奈儿和普拉达包,座驾为奔驰gle,红色。这个在别人眼中强势而浓烈的女人,似乎就没什么可攻陷的弱点。方丽娜总是嫌弃自己的名字过土,带着强烈的时代印记,但也没有办法去改变,所以总是希望别人用洋气点的方式叫她的英文名:lina。方丽娜只喝单一麦芽威士忌加冰。

说起来,方丽娜和杨小曼应该是没啥交集之处,这两人年龄身份相差太大。成就她们友谊的,正是酒吧。若干年前的一个夜晚,初出茅庐的杨小曼独自一人酒吧试水,遇几人不淑,正值御姐方丽娜喝high,于是伸出援手抡起酒瓶把人家吓得屁滚尿流逃得灰溜溜。这两人就此结缘,杨小曼视方姐为英雄,方丽娜感叹杨妹青春无惧。

另一个叫陈静,30岁,喝的是龙舌兰这种平常女人碰都不碰的烈性酒,龙舌兰酒,墨西哥的国酒,口味凶烈,用龙舌兰这种植物发酵蒸馏而成。最常见的是tequila,严格规定只能使用龙舌兰中品质最优良的蓝色龙舌兰作为原料。传统的龙舌兰喝法十分特别,首先把盐撒在手背虎口上,用拇指和食指握一小杯纯龙舌兰酒,再用无名指和中指夹一片柠檬片。迅速舔一口虎口上的盐,接着把酒一饮而尽,再咬一口柠檬片,整个过程一气呵成。这种酒由于太过于凶烈,一般极少有女性会碰。陈静就是极少数喝龙舌兰的女性之一,自由职业,小有名气的摄影师,平时做一些商业拍摄,闲时也会开着她那辆牧马人四处走走拍拍景。出游拍景的时候喜欢穿一身酷黑,梳马尾,戴许多银饰,商业拍摄的时候牛仔裤加棉麻的衣服,随性又有点文艺。此刻的她,吊带、热裤,曲线优美,绑着一头小脏辫,涂着小烟熏,像个不良少女。陈静是因为帮方丽娜公司的一个市场活动拍照,两人相识,并且觉得聊得很投缘,于是加入小团体。

这个闺蜜团中,还有一个女人,叫刘茜。刘茜27岁,漂亮大气,目前职业是全职太太,大学毕业后只进大型私企,目标明确:钓小开。刘茜每天上班前上班中只有一件事:打扮打扮再打扮,然后让自己漂亮地适时出现在大小老板面前,穿柔美连衣裙在大老板面前装乖在小老板面前卖萌,然后适度撒个娇,坚持不茶不婊不汉子的三不原则。她的这个本事终于在换到第三家公司的时候体现出价值,大老板觉得这姑娘乖巧小老板爱上这姑娘天真,于是乖巧天真的刘茜就迅速成了公司老板娘,早早完成人生目标,在杨小曼父母眼里,简直是楷模。刘茜喝得比较多的,是洋酒,不过她不像方丽娜只认单麦威士忌,她喝xo,出席场面酒会也碰一些红酒,但对红酒了解不多,能入口就行。至于她如何成为闺蜜团的一员,也是有段故事,那一年,刘茜的小老板带着她去跟方丽娜谈生意,当初以为方丽娜公司的谈判人员是位男性,可以让刘茜发挥点作用,未曾想出现的是位利落的女子,小老板当时头脑一热暗叫失策,谁知这刘茜和方丽娜两个爱酒的女人在饭桌上成了朋友,两人虽喝的不同种,但都对对方极为佩服,方丽娜的职场拼杀是刘茜遥不可及的,而刘茜的为人处世玲珑剔透又是方丽娜学不来的,两个女人简直是相见恨晚惺惺相惜,生意谈成了,这段友谊也就此建立。

最后一个闺蜜团成员,林瑞瑜,33岁。林瑞瑜是相当操劳的一个人,结婚很早,生子也很早,同样,恢复单身得也很早。当年一上大学就谈恋爱,人家毕业分手她毕业结婚,老公自己创业,做得也小有起色,两年后生了个儿子,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羡煞了当年的一众同学。可是,许是太操劳的缘故,林瑞瑜的丈夫在他们结婚5年后就病逝了。然后林瑞瑜就独自带着当时还只有3岁的儿子,用丈夫遗留下来的积蓄开了家小的咖啡馆,边带儿子边养活自己。咖啡馆开到如今已是第五个年头,小有起色,她才稍稍能缓口气。林瑞瑜的咖啡馆就在方丽娜家的附近,因为咖啡够出色,方丽娜经常有空闲就会泡在里面,不管是工作还是发呆,都可以,有时候也会叫上另外三人一起,渐渐地,这地方也成了闺蜜团的常驻地,一来二去的,这四人也跟林瑞瑜混熟了,闺蜜团从四人正式升级成了五人。就这样,这五个性格、工作、身份各异的女孩,奇迹般成了个坚固的组合,在这个魔幻的都市相互扶持相互温暖。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