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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分宁黄家(第2页)

晏元献也想插上一脚。

只不过,他看着自己短小的手臂,不由唉声叹气,想到自己还没有儿子可以送过去。

真要等儿子到了适龄的年纪,黄子通是否还在人世都不好说。

众人见状,顿时哄堂大笑。

客栈中弥漫着一股欢快的气息,引得不少行人围观,见到其中有当科的进士,面露敬佩,迅速走开。

李常笑,种明逸,以及一位满头白发的夫子正好走过。

驿馆中的交谈他们自然听到了。

李常笑微微感慨:“分宁黄氏,看来未来的数十年,科举路上可要轰动一场了。”

这白发夫子本名戚同文,是睢阳书舍的夫子,当文中书院表示愿意在当地免费讲学时,戚同文自然也选择加入文中书院。

他打量着黄子通,苍老的眼眸闪过一分精明的光:“看来我大宋的书院,又要另起一座山头了。”

说完,戚同文鼓励地看向种明逸:“我这把老骨头怕是活不到那天,明逸,文中书院的名声可就交给你维护了。”166小说

种明逸郑重点头:“既是有同道中人,明逸自当竭尽全力!”

李常笑却是面露几分期待:“今年书院的进士中,有一人名叫司马和中,乃是河内司马氏的后代。”

“明年或许还会有范希文,这小子同样是前朝大儒的后人。照这么看,书院的赢面很大。”

他说这话,却不是想要打压什么。

书院给予的是同门关系,但真正涉及到朝廷利益,即便同门之间亦是免不了各自为政。

书院间的比较,更多是一个相互促进的结果。

……

三个月过后。

鲁国公府。

李常笑领着一个小童打坐,后者穿着一身爽利的道袍,眸子里透着一股子灵气,当真是应验了“面如冠玉”四字。

这是曹起的儿子,曹佾。

至于曹起,他本在宫中研习道藏,在咸平帝登基之后,想着由他来肩负起曹家的兵马威望,于是派其到西北战场,参与平息吐蕃僧人“李遵”的叛乱。

这李遵本是吐蕃高僧,弟子众多,势力做大后利用佛教在吐蕃的威望,煽动信众争夺政权,侵扰百姓。

曹起奉旨前往镇压,李常笑则履行当年与陈抟的约定,亲自领着陈抟的徒孙修行。

至于那一块玉,曹佾早就没有含着了,而是贴身守在兜里。

在李常笑看来,相比猜想于玉本身有什么神异,他更加倾向于,是这一口含玉保住了曹佾体内的先天胎息,炼化传导到人体的道藏,让他天生与灵机契合。

因此在参悟道藏,领悟道法的方面,曹佾无一不表现出了惊人的天赋。

李常笑目视着这小子,脑海中却想着别的事情。

陈抟一脉的“三教布衣”,实质上也是“嫁衣神功”的一种,每一代的传承和感悟会留给下一代人。

按照当年陈嵩伯的想法,本意是让道法底蕴逐年累积,直至无以复加,既是成道之始。

不可否认,这样的办法确实可以保证世代出一位先天,但真正要参悟透一道,只靠着继承前人的积累,显然是不够用的。

正因如此,李常笑并不会传授任何感悟,最多不过是起一个讲解的作用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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