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葬礼还是追悼会,全都是竭尽所能地风光大办。
至于她自己本人。
演技之浮夸,眼泪之廉价,自不必多说。
……
转眼过了年。
赵宗庆五七也过了,赵君尧也终于从悲痛中缓了过来。
赵家开始正式分家。
这个赵君尧比较熟悉。
在这个世界,赵家也算是大家族,而大家族的规矩和大楚朝的还是很像的。
就比如分家这事。
在赵宗庆在世的时候,兄弟俩哪怕闹得再凶都不可能提分家。
主要是给外人看。
这也算是豪门圈子里的潜规则。
如果哪家人老一辈还没去世,后辈就闹着分家,就意味着家人不和,家族不宁,是要被人笑话的。
而老人去世以后就不一样了。
兄弟分家再正常不过。
所以赵家正式分家,也算是理所应当。
……
按照这个世界的律法。
如果去世之人没有立遗嘱,那妻子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他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股票、金钱、公司股份、甚至是法人,全部都要归属于死者的配偶。
也就是施月淑。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赵宗庆早早立下遗嘱就是为了防着她们母子。
所以在由律师和家属出席的遗产继承会上,施月淑母子除了得到赵宗庆私人赠与的几套房产,别的就一无所有了。
赵氏集团的一切,从这一刻开始,都和施月淑母子没关系了。
当然。
毕竟是夫妻一场,赵宗庆也没把事情做绝。
考虑到单靠赵钧其可能养活不了施月淑,所以,赵宗庆又给了施月淑好几家商场商铺的使用权。
并且在遗嘱中承诺,只要施月淑还活着,这几间商场的使用权就一直是她的。
注意,是使用权!
意思就是,只能用,不能卖!
施月淑当然不可能自己跑去开商店,必定会租出去。
而这部分租金,就是她每个月的固定收入。
这些钱足以保证她衣食无忧。
不会很富有,但也绝对饿不死,甚至日子还能过得有滋有味。
鉴于两人夫妻关系早已破裂。
赵宗庆能做到这些,其实已经实属不易。
但施月淑却并不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