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射击室出来,时间已是很晚,于薇却心血来潮的不想回家。
“老公,我来歌城那么久,晚上从来没出过门……”
刘思远有些乏了。
可听到她这样说,还是开车先把张莹送了回去。
等就剩下两人,抓住了她软软凉凉的小手:“去市中心步行街吧,那里挺热闹。”
“好。”
于薇兴致勃勃的答应。
刘思远大约十五分钟就赶到了地方,将车子停好,牵着她小手走了下去。
夜很深,这里却是不夜城。
宽阔的街道上,林立着各种商铺。霓虹灯下,到处能看到情侣散步逛街,三两成群……
歌城人的生活习惯跟国内不同。
区别体现在时间上。
刘思远在这感受最多的就是,不管是从事何种工作之人,时间总是很富裕。
这也导致歌城的夜晚比白天还要热闹,大多数人的作息为之改变。
牵着手,散散步,购购物。偶尔在一些街头艺人之前驻足,随便打赏个几美元。
“老公,这块手表好看不?”
进了一家奢侈品商店,于薇让人从柜台里取了一只腕表。
刘思远瞧了瞧价格,六万美元。
没买的意向,便陪着她多试几块,出了店里。
于薇依依不舍,边走边回头:“那块表真的很好看……”
“戴那个除了坠手,没啥用,洗澡还要麻烦的来回摘下来。”
“防水的……”
“那么贵的表,再防水,谁舍得在水下浇。”
于薇眼睛转了转,她明明感觉刘思远很喜欢。
可能是嫌贵。
她也觉得贵,却还是想冲动消费。
不过随着离奢侈品店越来越远,心思淡下来许多。
将来真赚钱了再买,买更贵的。
现在两人的状态差不多跟啃老一般,该省则省,多花无益。
“老公,那边是干嘛的,围了好多人。”
于薇好奇,拽着刘思远便走了过去。可人太多,她啥都看不到。刘思远索性直接把她举起来,让她骑到了自己脖子上。
她也就是百十来斤,这重量对于刘思远来说,跟驮着个小娃娃相仿。
于薇稳定着重心,看到被围起来的是个在跳街舞的黑人。很瘦,好像还有点眼熟,应是哪个网红。
网红现在已是全球性的一个职业,哪个国家都不缺。
于薇只看几分钟就不再感兴趣了,从他身上下来,把手机递给刘思远让帮忙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