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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大巫祝的心机一(第1页)

大巫祝的脸隐在黑雾中看不清,但他的声音有些急促:“你可弄到了后隆村的精钢农具?”

大胡子道:“这精钢农具只在后隆村的店铺里销售,用人民币才能买到,我曾经高价向当地农民收购,对方却怎么也不肯卖。我原本想杀几个贱民夺了农具的,可担心引起官府的关注,便没有动手。”

大巫祝点了点头:“你如此小心是对的,你们一行人虽然是我胡族数一数二的好汉,可深入李朝,人单势孤,不可呈血气之勇。”

大胡子道:“谢大巫祝关心我等。我们有个天大的好消息带给大巫祝,我不但弄到了200多把精钢农具,还能一举将后隆村荡平,将那什么雪糖、酒精、高炉统统抢到手里!甚至连那个什么后龙先生,也生擒活抓,让他跪在大巫祝脚下,为我们草原的好汉,打造最精良的兵器!”

大巫祝一怔,呼吸都有些滞住了:“你说什么?!”

大胡子得意洋洋,将用激将法鼓动天一阁离宫俞大忠的事一一说了,末了道:“就算事后暴露了行踪,我们也大可推到俞大忠身上,李朝的狗官们最多以为是两个修行者门派争斗,哪里敢插手?”

大巫祝腾一下站了起来,急促地踱着步,显然大胡子的这个计划给他震动极大,他皱眉道:“江南远离我草原,我鞭长莫及,无法派出大批勇士支援你们。仅靠天一阁离宫俞大忠,能否对付得了后隆村?离宫那些家伙,我是略知一二的,让他们欺负平民百姓那是一把好手,可说到上阵厮杀,哼,根本就是一群软蛋。凭他们,真能对付后隆村吗?”

大胡子道:“据我打探,后隆村虽然会制各种奇物,却没听说过武力强悍,在外奔走的那什么后龙先生门下的李波、浩哥儿、傻大个等人都是半大的孩子,也就手脚灵便些,算不得真正的战士。”

大巫祝迟疑再三,盘算良久,觉得如果真的能将后隆村荡平,抢其作坊、秘术,掠其工匠,实在是笔划算的大买卖,那草原胡族的势力将大大提高,甚至有可能在他手中,将中原李朝一举征服,让胡族的战马饮马江南!

大巫祝下定了决心:“好!取后隆村之事,明以离宫俞大忠为主,你们要千方百计鼓动俞大忠拿出他压箱底的势力,来对付后隆村,告诉他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的道理,务必要以泰山压顶之势,一举毁了后隆村。暗里,我会助你一支人马,你隐藏在暗中,等俞大忠的下属拿下后隆村后,你们再趁机杀出,将离宫人员一网打尽,然后将后隆村的作坊、人员全都带到海边,坐海船到极东之地,然后穿过白山黑水回到草原来。”

大胡子一听要坐船,顿时苦起了脸,草原上的好汉可以在马背上睡觉,可要坐船那真是要了他的老命了,在李朝过黄河长江时,在平稳的内河船上,他已经吐得双脚发软,这要是到了波涛汹涌的大海上,坐一个多月的船才能回家乡,还不如给他一刀一马,从这东海之滨一路杀回草原去。

大巫祝显然知道大胡子在畏惧什么,冷笑了一声:“没出息的家伙,一点海浪就让你怕成了什么样子?在我看来,那大海是另一片草原,如果我们胡族能在海上也和在草原上一样纵横驰骋,任意来去,那整个天下都是我们的!”

大胡子连声应是,但心里却在想,这海上有什么好的,只能呆在比大汗的金顶帐篷还小的船里,放个屁全船人都能闻到,不是恶风就是恶浪,哪有无边无际的草原让人心醉。

他突然想到,刚才大巫祝说要派出一队人马助他,难道这队人马也是从海上而来?

听到大胡子的疑问时,大巫祝摇了摇头:“我现在从草原上派兵,哪里来得及赶到江南来?只不过,如今在东海之滨,正好有一支力量可为我所用。有一支露西亚的佣兵就在鄞县城,他们的主人是我大汗的鹰犬,每年青草发芽时,他们的国主要趴在大汗靴子前,用舌头舔干净靴上的泥巴,才能回到他们的城池向农奴征税。只不过,李朝并不知道露西亚与我汗国的从属关系,任他们在境内来往做生意。我会发下神令,命这支佣兵听你指挥。等事成之后,同样由佣兵的船只带你们回草原。”

大胡子大喜,露西亚虽然被胡族打得如同狗一样驯服,但用来对付后隆村一群农民却不成问题,有这样一支武力在手,大事可成!

大巫祝突然声音一肃:“记住,后隆村的作坊、秘方可以损毁,但有一人,你必须用自己的生命确保他的安全,一定要将活的他带回草原来!那人,就是号称后龙先生的郭大路!”

大胡子一怔,立刻重重点头:“我明白,只要那郭大路在手,我们就可以在草原上建起无数的作坊、高炉。所以,后隆村其他的人都可以死,天一阁离宫的人可以死,露西亚佣兵可以死,甚至我也可以死,郭大路却不能死!”

大巫祝郑重地道:“没错,记住,郭大路一人堪比一个万人队--不,是堪比五个万人队!你们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得到他!当然,如果计划失败,那么,就杀了他,绝不能让他再在李朝发明各种奇物,助长李朝的势力!”

大胡子一拉胸襟,露出黑毛丛生的胸膛,那胸膛上豁然是个狼头刺青,他低吼一声:“长生天在上,我愿意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战胜一切与大巫祝、大汗为敌的敌人!”

大巫祝满意地点点头:“你将那后隆村出产的精钢农具样品送一件过来。”

大胡子早有准备,取过除去了长柄的一把锄头,塞向那空中的黑烟漩涡,然而漩涡不够大,锄头塞不进去。大胡子一把拉过昏迷在床上的伎女,又在她手腕上划了个口子,往银碗里注入更多的血,漩涡随之增大,这才将锄头塞了过去。

漩涡渐渐隐去,大胡子听在外间依然传来的大呼小叫,知道自己所做所为并没有被外人发现,他狞笑一声,一掌击在床上的伎女头上,那女子低呼一声,清醒过来。

姑娘一睁眼,就惊呼了一声:“唉呀,这位爷,奴家不知为何突然有些头昏,该不会怠慢了爷吧?咦,我怎么浑身没有力气?”她哪里知道,因为大胡子取其血做法,失血过多,这才全身无力。

大胡子哈哈笑道:“小娘子,爷就喜欢你这样子。”说着扑上前来,就撕扯姑娘的衣服。

姑娘挣扎道:“这位爷,奴家有些不舒服,看来不能伺候爷了--”

她的声音突然顿住了,因为大胡子往她怀里塞了一枚沉沉的银锭,姑娘心下欢喜,连头昏也不在乎了,任大胡子在她身上胡天胡地。

大胡子一边快活,一边在心里冷笑着,等大巫祝和大汗带领草原的好汉子们征服了李朝,就将那些达官贵人的美妇爱妾压在身下,到那时,不但一分银子不用花,还要这些懦弱的南人捧上白花花的银子,要不然,就砍下他们的头,当尿壶!

与此同时,在消失的漩涡的另一端,大巫祝正在摸索着手里的精钢锄头,他隐在黑袍里的眼睛闪闪发亮:“南人真是了不起,居然能生产这样的上等精钢,不比我草原上的天降神石差。唉,为何郭大路这样的奇才出生在李朝,而不是在我草原上。那李朝的无能官吏知道什么是大才,听说那狗皇帝只是赏了后隆村一座碑坊。真正是笑话,那碑坊不能吃不能用,只不过是一堆破石头。如果郭大路来到我草原上,用他发明的种种奇物助我汗国夺取天下,就算是这大巫祝一职让他来做,又有何妨?”

大巫祝转过身,看向帐蓬旁整齐放置的各种事物,如果郭大路在旁,一定会惊呼出声,因为那些事物正是他穿越到大李朝后,“发明”的种种东西,从草纸、积肥法、标点符号、新版书籍,到雪糖、酒精、卫生裤、内衣胸罩等,历历在目。

大巫祝将新到手的精钢锄头轻轻放置在空的案头,他有一种预感,郭大路还会发明更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大巫祝很早前就已经在关注郭大路了。

草原胡族虽然与李朝敌对,双方都封锁国境,其实私下里各种走私商队不断,大李朝的种种新奇事物随着驼队也会传进汗国的金帐,甚至因为大汗喜欢李朝的种种玩物,愿意用草原上的狗头金、来自北海的滚盘珠交易,那些眼睛里只有钱的贪婪商人,不出三个月,就能将大李朝京城里流行的好玩事物送进金帐里。

对这种大手大脚的奢侈行径,大巫祝原本是大力反对的,那些狗头金、滚盘珠又不是凭空而来的,是草原上的好汉子们用手里的刀箭,用血与汗拼杀而来的,可是大汗与贵族们,却用来交换一些既不能吃也不能用的玩物,却又放任雪灾来临时,帐下的农奴饥寒而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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