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知道二嫂你去是带着迟哥儿去考试?我去可是出游踏青。这些东西,万一要用到呢?”
卫仙手里掐了一把湘妃扇,袅袅娜娜就从道上走了来。
陆锦惜这边正惊讶她带的东西很多,跟丫鬟问了一句,也没想到她就来了。
听见她声音,她只微笑着回转身去,笑了一声:“弟妹所虑周全,带的东西齐全,也是件好事。迟哥儿是要去考试,看看能不能有幸拜先生,我却是不去的。届时还要与弟妹一同游山玩水,还望弟妹不嫌弃我准备得不妥帖。”
卫仙乃是太傅府的千金。
什么都没有,就是家底厚,嫁妆多,据说手里握着京城四通街好几个铺子,更别说京郊的田产了。
她用的东西,自然也是精致细巧至极,远远超过将军府一般的水平。
陆锦惜这是句玩笑话。
卫仙也知道,陆氏的身家虽没自己厚,却也不是贪图这一点的人,当下都懒得搭她这话茬,只轻哼一声:“还是别废话了,趁着天儿早赶紧出城。今日的三贤祠,还不知有多热闹呢!”
这倒也是。
原本二月二去小钟山踏青、去三贤祠烧香的人就不少,更不用说如今还有个顾觉非要去凑热闹。
满京城的人气,都要汇聚过去了,还不知道城门口堵成什么样呢。
陆锦惜一想,就觉得有些头疼,便回头去问:“大公子与迟哥儿,怎么还没见人?”
“娘,我来了!”
话音刚落,夹道上就传来一声喊。
众人回头一看,便只见薛迟迈着小短腿跑在前面,一副急匆匆的模样,一面跑还一面跟陆锦惜挥手。
那瘸腿的薛廷之,便跟在后面。
他人长得高,虽腿脚不方便,可一步也能顶薛迟几步,只跟在后面,倒有点不紧不慢的味道。
丫鬟婆子们跟在后面,个个都看得胆战心惊。
前不久陆锦惜安排给薛廷之的丫鬟香芝,则穿着天青色的夹袄,紧紧跟在薛廷之的身后。
卫仙一见,这么扫了一眼,却是拿那湘妃扇掩唇:“唷,二嫂怎么也带了他?”
这个“他”,指的当然是薛廷之了。
陆锦惜也遥遥看着,唇角依旧勾着,却有点不冷不热的味道:“都是大将军的孩子,有什么不能带的?”
话虽这样说着,可她却想起了昨日发生的事情。
薛老太爷的信,是前日传回来的;昨日光阴学斋就放了假,先生们说让学生们都回去好好为明天准备准备。
那时候,陆锦惜正被薛迟扭着讲故事。
才讲完了一出“薛大将军三顾茅庐请蔡先生”,外面就通传,说薛廷之来请安。陆锦惜让人将他请进来,他倒也直言不讳,竟直接跟陆锦惜说,二月二三贤祠,他也想去。
薛廷之是庶子,且是个胡姬所生。
在府里,他从来都是能低调就低调,十多年了都没有什么存在感,更不用说强出头这种事了。
陆锦惜当时很惊讶。
便是到了今时今日要出门的时候,她其实也不很明白,薛廷之到底在想什么:胡姬所生,血脉不纯;患有腿疾,仪容不周。这便几乎已经绝了他的“官途”,即便能有幸拜师,又有什么用?
“拜见母亲。”
到了陆锦惜跟前儿,薛廷之便停了下来,躬身一拜。
他今天穿着一身藏蓝的锦袍。
一条绣银的革带绑在腰间,只显得身材颀长,加之他本就面容英俊,轮廓深刻,瞳孔深邃,却透着一种病态的苍白,反而有一种明明如月,难以高攀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