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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取血(第2页)

沈欢松一口气,不就是一点儿血嘛,原来还定期去献血呢,于是大方道:“先生不用客气,想用多少就用多少,我相信先生不会拿我的身体开玩笑的。”

苏云深拱手感谢:“多谢姑娘。”

这个人真是单纯赤诚,一心钻研医道,太过良善,沈欢现在的处境,别说是贡献一点儿血了,就是让割肉刮骨,沈欢也不能拒绝。

“先生什么都好,就是太客气了,您是我的半个救命恩人,这点要求算什么。”

苏云深却正色道:“挟恩图谋岂是君子所为,救姑娘乃是医者本分,姑娘不必太过感怀。”

算了,跟这个正人君子说不通。

“钟秀,把我刚做好的白毫银针给先生准备一些。”沈欢对钟秀吩咐道,然后扭头对苏云深解释道:“我喝茶的习惯与众人不同,喜欢炒制茶叶,然后冲泡着喝。这白毫银针色白富光泽,汤色浅杏黄,味清鲜爽口,静风姑姑也很喜欢,先生拿回去尝一下,看看怎么样。”

苏云深笑着接过,递给甘草:“既然静风姑姑喜欢,定然是不错了,只怕以后还会麻烦姑娘。”

“只要先生不嫌弃。”沈欢说道,然后把冲泡茶的方法细细的讲了一番。

前些日子沈欢看静风姑姑喝茶,实在受不了把茶磨成粉末,还要加各种奇怪调料的饮法。便要了一些还未处理过的茶叶,试着制作了一些。

白茶属于轻发酵茶,比较容易制作,只要把叶片采摘下来后只经过轻微的发酵,不需要经过任何炒菁或揉捻动作,直接晒干或烘干就可以了。

制好的茶带有细致的茸毛,滋味清淡爽滑,意外地不错。可惜沈欢最喜欢的红茶,全被沈欢玩儿坏了。

等沈欢说完,苏云深就准备抽血了,他拿出一个细小的玉瓶:“麻烦姑娘备些热水。”

钟灵端过热水,苏云深洗过手,拧开玉瓶的盖子,盖子上带着一根细小的玉针。

已经洗过手的沈欢把鸡爪似的手伸出来,苏云深面露不忍,动作却十分干脆,在沈欢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就用玉针扎破了沈欢的食指。

殷虹的血珠立即冒了出来,苏云深用玉瓶小心翼翼的接着,可是沈欢的手指太细,也没有多少肉,滴了两滴就没有了。沈欢使劲儿挤了挤,也没挤出第三滴,却吓得苏云深握住她的手。

“姑娘这是干什么,两滴已近够了。”

沈欢皱眉:“这么少,怎么够。”献血最低也得二百毫升,现在她的身体虽然不好,但也不能太吝啬。

钟秀忍不住劝道:“姑娘,你的血也不多。”

苏云深为沈欢的伤口抹好药,郑重的对沈欢道:“姑娘的血一滴便价值千金,两滴已经足够了。”

沈欢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这么值钱!”

苏云深无奈的笑了笑:“姑娘不要想那么多,还是养好身体要紧。”

沈欢知道自己值钱,没想到会这么值钱,不免又惊又喜,却又觉得自己处境堪忧,成为被人争抢的香饽饽,除了生命有保证,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苏云深离开后,沈欢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连睡着了被人抱进屋都不知道。

“喂,丑女人,快出来,小爷来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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