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笑,并把半指手套戴上,低声说:“我平常都戴手套的。”
就是,不给别人看到我手背上的刺青。
我两只手背上的刺青都各不相同,
左手为眼,是为天,意在“人在做天在看”;
右手为火,是为地,意在“红莲业火烧尽一切不净之灵”。
——这两图案,正是在我梦中看见的眼和火。
它们是我们刺魂师的象征,也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我们正是通过这两个刺青来向天地借力量,结成契约,这才能令灵魂附在刺青上。
但有利也有弊。
当哪一日上天审视到我们做了违背契约之事,红莲业火焚烧的就是我们自己了。
我的师父,就是这样在我面前被烧死的。
我怎么会忽然做这种梦呢?
这不是一种吉祥的征兆呀!
戴好手套后,我看了一眼左正,问:“你怎么忽然想到要来我店里了?”
左正翻了一个白眼,说:“我刚领了奖金,想请你吃饭呀!打电话你不接,我只能来你店里找你了!”
“请吃饭?”我立马满血复活,一骨碌爬起来,眉开眼笑地问:“大排档还是豪华餐厅?”
“随你。”
“那当然是豪华餐厅了!你等等,我去换件衣服,这就跟你出去!”我笑哈哈地说。
虽然左正钱不多,但请客从不吝啬,就算是把他刚领到手的奖金吃完,他眉头也不会皱一下的。所以,我从来不客气。
我刚换好衣服,就听见哐当一声,吓了我一跳!
转头看去,原来是我家狗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我面前甩狗盆,那不爽的表情好像是在提醒我该喂饭了!
“吴深,狗粮没了。”外面传来了左正不悦的声音:“我说你能不能找个正经的工作?天天关着门睡大觉,一点收入都没有,连自己都养不活,你还养狗呢?”
我说:“我开着店呢,怎么就没有正经工作了?哪条法律说纹身不是正经工作了?!”
左正说:“你这店有的跟没的一样,我每次来就从没见你开过门营过业!”
“我这是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扯犊子吧你!要真那么能赚,你丫每次来我家就别把我的方便面都偷光!连狗粮都买不起的人还好意思游手好闲?要是没有我,你迟早有一天会饿死!”
“谁说我买不起狗粮的?吃过了大餐我就去买狗粮去!”
我们说着,离开了纹身店。
*
在吃饭的时候我们遇到了一个人。
范月兰。
我想了很久才想起这个女人的名字,想起她的事——一个把墓碑背在身上的女人。
是她自己主动凑上来的。
看到我,她就高兴,坐下来就一直和我说谢谢。
我看她的样子像是过得很滋润的样子,做了头发,化了艳妆,穿得也性感妖娆,和一个热恋中的女人没有什么两样——看起来,她和“他”相处得很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