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他们搬来之后,这的环境越来越好,食物很多,水很干净。我们一族越来越多的同伴回到这儿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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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麋鹿一次善意的传递,就像蝴蝶扇动的翅膀。人类怀揣感恩之心反哺,将数量一度接近于零的同族带出濒临消失的绝境。
他们没有把这些美丽的生灵视作圈养的宠物,而是积极改善环境,训练麋鹿在野外环境生存的技能,让它们有朝一日能回归广阔的大自然。
王的父母就是一对野放成功的麋鹿。野放次年,王在野外自然降生。跟在科研区出生的父母不同,王是纯粹的野一代,这就是为什么它比其他麋鹿懂得多。
忽然,一直支棱起耳朵听故事的陆余问:“那王怎么又回到科研区当老师去了?”
低下脖子凑到阿角旁边吃它咬过的草,王闻言晃晃脑袋:“为了陪阿角,顺便帮帮那个人类。这里的麋鹿饭来张口,什么也不懂,好些时候人类都要哭了。”
阿角护食,头一偏挡住王的大脑袋:“对对对,人类心软得很,教不会的麋鹿又不舍得打。王可以狠狠踢它们的屁股,用角教训小鹿崽子们。哎呀,你不准吃,这么丰茂的草非得吃我嘴下这块吗!”
被伴侣凶了,王讪讪舔舔嘴巴,不敢去吃草,只好继续给两只猫咪讲故事。
麋鹿三岁成年,王加入一个全部由雄鹿组成的鹿群,一边继续学习本领一边历练。
平凡的一天,它们照常觅食、格斗、漫步,然后王第一次见到了人类。
“哥几个警惕!”
“它们是鸟吗?”
“老鹿说了,不认识的统统远离。”
麋鹿群骚动一会后,齐刷刷盯着那几只长相奇怪的动物。王率先发现不对劲,昂首高声驱赶同伴远离,它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体型最魁梧的它跑在最后,同伴们被冲散,它躲进树林深处。王想去找同伴,可左前蹄在奔跑中受伤,它无法移动太远的距离。
阿角就是这时候出现的。一只瑟瑟发抖的可怜的小雄性,长得又高又帅,看它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人类的事情就要交给人类来处置。
凭借出神入化的躲避技巧,白麋鹿丝毫没有惊动仍停留此地凶恶的“猎人”们,迅速跑回鹿家大本营找到当时值班的鹿司森。
第一次被白麋鹿靠近,鹿司森既激动又高兴。可惜情况紧急没法多聊,看出对方在求助的他带了医生、保镖,一行人驾车深入自然禁入区救助被追捕的麋鹿。
后来,穷凶极恶的盗猎者掏出最后的武器抵抗。混乱之中,王和鹿司森都光荣负伤。好在这伙人最后都成功被制服,受伤的麋鹿们则被接回科研区治疗。
“唏嘘!好好一张脸就这么破相了。”咬住一簇青草狠狠扯下,愤怒的阿角用力咀嚼,仿佛在薅盗猎者的头发。
王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臀部轻轻撞了一下白麋鹿:“你不是说有疤也很帅?”
头顶仿若有一列呀呀叫的乌鸦飞过。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阿角恼怒地大力撞回去,坚定受害者的立场不动摇:“现在就因为这道帅气的疤,你要丢下我一只鹿!”
哼!你的错多一点。
问题绕回刀疤,愧疚的情绪淹没王的整一颗心,它抱歉地注视着爱侣讨饶:“都怪我,是我没保护好这张脸。”
唉,想不到解决方法的阿角愁云惨雾,要不试试隐居的生活?
或者让王在山里等它,人类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对对,金山藏娇。
听完前因后果,陆余甩了甩尾巴,挺起毛绒绒的胸脯:“猫有一个好主意,只要你们都能接受,方法绝对有效但就是有些埋汰。”
王和阿角对视一眼,齐声道:“能!”
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埋汰算得了什么?
因为陆余说想直接展示效果,所以它们来到一处滩涂。陆余示意王先低下脖子,在阿角期待又害怕的目光中,它啪叽把爪子按到泥巴里一顿搅和,然后将泥巴糊到那道刀疤上。
这是陆余从小公鹿身上得到的启发。
刀疤而已嘛,不想让别人看到就遮住,跟粉底液一样。泥巴在湿地随处可取,王想抹多厚抹多厚,还能随时“补妆”。
就是不喜欢滚泥巴的白麋鹿要难受了。
一双眼珠子拼命往中间挤,看不见自己模样的王差点变成斗鸡眼。忍不住刨刨泥土,王紧紧盯着阿角的表情,它能接受伴侣的脸裹上泥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