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念白笑着走过去,坐下来跟他打招呼:“老金恩,你还是这么帅啊。”
老金恩打发了自己调情的对象,笑盈盈地走过来,开始熟门熟路地调酒加释放魅力:“你也一如既往的美丽,我的小云雀,一年多不见,想念我么?”
“当然,你瞧,我这不是打扮得漂漂亮亮地跟你约会来了?”温念白托着腮,弯了眸子笑吟吟地看着他。
老金恩跟她算是忘年交了。
很久之前,她还是做学生第一次带团考察的时候就遇到了他。
那时候,西贡还没几个中国人过来旅游,她无意间发现这间主题酒馆,他喜欢杜拉斯,喜欢《Lamant》,而她喜欢《情人》这部电影。
他是英国人不懂中文,却喜欢东方风情,开这间酒馆和旅馆的时候堆积了一堆自以为是的中国元素。
她实在被辣眼睛得看不过去,给了建议,又帮着重新布置了一个《Lamant》的主题酒馆和酒店。
墙壁上梁家辉的剧照,还是她亲手贴的。
两人一见如故,但凡她来西贡或者说胡志明市,必定打扮得漂漂亮亮地来见老金恩。
谁让老金恩,长得那么像她最喜欢的好莱坞明星皮尔斯布鲁斯南呢?
虽然不是真的偶像,但冲着老金恩那张脸,也要打扮得美美的。
“一年多不见了,我还以为你都不带团了,忘了你可怜的老金恩。”老金恩叹息着按住胸口表示难过,同时把手里的那一杯淡紫橘黄分层清晰的鸡尾酒推到她面前。
这还是温念白最喜欢的主题酒,就叫做“情人”。
她垂下眸子,轻抿了一口酒。
气泡在嘴里炸裂,带出玫瑰葡萄馥郁的香气,酸涩又甜蜜的滋味,细细的品尝还有一点点酒精带出的烈喉苦意。
复杂缠绵的味道在唇舌间弹动,一如情人的味道。
“嗯,我遇到了一些事,也没时间接团。”她笑了笑,有些无奈。
瞧着女孩儿,是的,在年过五旬的金恩大叔眼里,面前的温念白,就是女孩儿。
何况念念认识他的时候,还是个初生小云雀一般的美丽女学生。
看着她一口将情人灌下,老金恩沧桑的蓝眼里闪过深思,小云雀这是遇到感情上的事儿了。
他随手又调制了一杯情人过去,这酒品着烈,但并不算太容易醉。
“愿意告诉你的老金恩吗?”老金恩温柔醇厚的嗓音与沧桑迷人的笑容,像一个长者又似一个贴心的朋友。
温念白一顿,垂下漂亮的杏眸,看着那一杯漂亮的酒,好一会,轻声道:“是这样的……。”
还有谁比远在西贡,谁都不认识的忘年交合适倾吐心事呢?
……
半个小时后,老金恩有些感慨地看着她:“他一定很迷人,说不定不会输给年轻时的我。”
温念白瞧着大叔感慨的时候,还不忘自吹自擂一番,很干脆又认真地拍马屁:“他当然比不上你,你年轻的时候追我,我也许不会犹豫。”
这个马屁让老金恩眼角迷人的皱纹都多了笑意,他被哄得身心舒爽。
他抬手轻拍温念白的肩膀,轻声问:“不要担心,小云雀,你很迷人,不会输给他的,《情人》里东尼最后不也被简征服了么。”
他赞同男女之间的感情是一场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