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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药奴(第1页)

那些人的武艺实在是太过高强,在发现江虞羲后本想灭口,但一番打下来,却是越打越心惊,

或许是觉得,他是什么可造之材,直至有人放出迷烟,这才将他给放倒。

而等再次睁开眼,他就已经出现在另一个地方。

“隽意其实没比你大上多少,我第一次见他便是在那个地方,”

“他当时年岁还很小,身子也很小,衣裳破破烂烂,浑身死气沉沉,”

“被人以锁链穿透了琵琶骨,肩背上有血痂,小小的一个,可全身皮开肉绽。”

那些伤口之中有蜈蚣在爬,有幼蛇在咬,而他就只是那么坐在地上,一声不吭,

锁链锁住细小的手腕,没哭也没闹,浑身的血污,仿佛早就习以为常。

“他肩上,左边肩膀这里,有一块胎记,看起来像青莲,”

“我那时并不知晓他与我同母异父,但曾看见他肩上的青莲,多少有几分印象,”

他想起江隽意当时的模样,冷冰冰的一双眼,了无生趣,死气沉沉,丝毫没有半分稚嫩与天真,

在那个地方,被人洞穿了琵琶骨,被人浸泡在青铜古鼎中,古鼎之内全是浑浊如墨的黑水,那些黑墨一样的东西全是剧毒,

那时候别人管隽意叫小哑巴,说他脑子有问题,从不哭从不叫,自打出生后就被人抱去了那个地方,之后就那么以草药为食,以剧毒为食,

从未食过半粒米,也从未喝过半口清水,没吃过半点人该吃的东西,

就那么一年又一年,渐渐从一个小婴儿长成一副年幼的模样,

有人管隽意叫“药奴”,称他为“药人”,说他虽以剧毒为食,但一身血肉却珍贵至极,有生死人肉白骨的奇效,是极其罕见的血肉宝药。

也有人说,如他这般自幼便以剧毒,以那些名贵草药喂养长大的药奴,本是有着数百个,但其余皆已夭折,只有他一人活了下来,

还有人说,隽意这个“血肉宝药”,是为某个大人物所准备,日后必有人食他血,碎他骨,活剐他一身血肉,说这就是他的命。

但那时江虞羲并不知晓两人同母异父,也仅仅是有一面之缘,不久隽意便被人送走,似乎是被转移到另一个地方,

至于江虞羲,则是在那个地方,熬了三年,

浑浑噩噩的三年,生不如死的三年,

人活成魔,活成人魔,

每天一睁眼,等待他的从无例外,全是无尽杀戮。

一场又一场的血腥厮杀,起初包含他在内,十人关在一个笼子里,只有一人能活命,他成了最终活下来的那个。

然后是几十人,上百人,成千上万人中往往能活下来的不过是寥寥之数,尸横遍野中也仅仅只有那么几人才能从泥泞的山野中走出。

人为了活命总能毫无底线,勾心斗角,背叛!明面交好,反手捅刀,看似结盟,却另有所图,

整整三年,他就是这么过来的。

从前的桀骜,也逐渐被扭曲的面目全非,成了一种恨不得杀尽天下,血洗一切的残暴,

没人能救赎,也没人值得去救赎,本就并不怜悯人世间,也因那三年而变得越发凉薄,

直至三年之后,

昔日双子峰上的小夜卿,也已经四岁了,

穿上了一身白,学了些兵法奇谋,于练兵一道小有所成,本想直接上战场练手,可夜王到底还是疼她的,怕她这般年幼有什么闪失,

于是便寻了另一个地方,本是为了剿匪,谁知剿匪之后,竟然发现匪窝深处藏着那么一处如人间炼狱的生死试炼场,

所以号角吹响,黑旗翻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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