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歌把车停好,穿过两条街到达目的地,泉际酒店,四星级,今天订好的大学同学聚会地点。
深吸一口气平静一下。好,进去吧。
到了同学们说好的三楼,不少人听到开门声看了一眼,见是陈歌又低头继续玩手机。
谁都知道,陈歌当年上学就是最没有出息的一个,每天抱着吉他谈理想,呵呵,这年头,想要填饱肚子,理想和毒品一样,必须戒掉。
陈歌大学时候就习惯了忍受冷落,众人这样对待自己也只能暗自苦笑,找个位子坐下,抬头看看那些比较热闹的区域。
右数第三桌那个侃侃而谈的,是大学时候的校草之一,长得人模人样,听说现在在一家汽车美容公司做销售经理,混得很不错。
再往后两桌的那个女生,王琪璇。呵呵,王琪璇。陈歌满脸苦涩,她比当年更美,自己还是和以前一样,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记得自己还信誓旦旦地和她说过,自己一定会成名。现在看来,只能当做小时候吹的牛逼了。
聚会还没有正式开始,只因为组织人还没有来,但凡这种聚会,组织人必定是最有威信的那一个。
组织人是最后一个到的,一个纯粹的富二代,刚一进门众人就围上去。
每个圈子都有那么一两个核心人物,除此之外,都是附庸。
至于陈歌,他不愿意成为附庸,又没有成为核心的资本,所以只能坐在角落。
很多麻烦是躲不掉的,梁太伟看到他了。
他和梁太伟在大学的时候就有过节,过节不小,起因就是当时的校花王琪璇。
梁太伟看到陈歌的时候轻蔑一笑,一步步走过去,“这不是陈歌嘛,当年在迎新会上一首我是笑话一鸣惊人,这可是风云人物。”
周围的人听到梁太伟的调侃哄然一笑,陈歌当年唱完我是一个笑话,然后就真的成了一个笑话。
陈歌脸色变了变,当年的事,如果不是梁太伟,自己吉他的琴弦不会断,更不会在后来无缘无故落进人工湖。
菜很快一桌桌端上来,梁太伟身边的人极尽奉承,不停有人说段子活跃气氛。
陈歌的这一桌冷冷清清只剩陈歌一个人,其他人都跑去给梁太伟敬酒。
宴会中途,陈歌手边的一瓶白酒喝完了,抬头瞧瞧梁太伟那边,摇头苦笑,索性一个人走出包间,今天来本来是想见见当年宿舍里的几个好兄弟,结果一个都没来,再待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一会先把租来的西服还回去,电瓶车的电也不知道够不够,刚才自己停在两条街外,不太放心,听说最近偷电瓶车的特别多。。
陈歌一路上胡思乱想,却又清楚明白,自己这些乱糟糟的想法只是为了赶走心里跌落谷底的失落。
陈歌魂不守舍,没有注意到一辆凯迪拉克横冲直撞疾驰过来······
陈歌看到司机惊恐地踩下刹车,看到一个身体飞起来,直到看到那具身体熟悉的脸······
有人说,平行世界存在于我们触手可及的隔壁。
有人说,时间穿梭可能就发生在下一秒的脚步声里。
······
“陈歌。”
“陈歌,你快醒醒,下一场就该你上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