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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章 毫无悬念(第1页)

杨毅的骑术仅限于能骑马奔跑,挥剑砍人都做不到,洛克郡的士兵们虽然骑马的时间也不长,但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很是能吃苦,不管琼斯怎么操练都能坚持下来,为了能够提升骑术,有的小伙子恨不得睡觉都把自己绑在马背上,毕竟杀敌赏赐丰厚,要是能升一级,当个小军官就能让家里不在贫穷,过上好的生活,洛克郡的人实在是穷怕了。??

小伙子们的骑术比杨毅高明,在杨毅起冲锋之后,十个轻骑兵就抽出了长剑,跟打了鸡血似的朝着还在披甲的列夫骑士冲了过去,竟然越了率先冲锋的杨毅,后面的百姓也是人人大呼小叫着瞬间冲过了洛克河。

福曼紧紧守在杨毅的身边,手中的魔法棒闪耀着光芒,列夫骑士都懵逼了,扭动着配胖的身躯还在穿铠甲,大声叫喊道:“快快!用弓箭射死他们!”

列夫骑士手下有四十个弓箭兵,听到他命令,从背上摘下弓箭,可还没等搭弓,猛听得身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回头看去,就见琼斯带着二十个骑兵从背后冲了过来,虽然只有二十个人,可是喊声如雷,各个都抽出了长剑,亮晃晃的长剑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列夫骑士这边的士兵也没怎么上过战场,无非是跟在骑士老爷身后作威作福,而且他们从来也没见过这么打仗的,甚至都没听说过,按照规矩,双方就应该排兵布阵,面对面的冲击,谁赢谁输,看谁的战阵更坚固,看谁能冲击的次数多,一般来说,当士兵损失过百分之二十,就会自动崩溃,认输。

那有洛克郡这样的,不管不顾,甚至都不等他们骑士老爷披好铠甲就冲了过来,身后还有一队骑兵,两面夹击……这就太操蛋了,更操蛋的是,琼斯带着二十个骑兵冲杀过来,列夫骑士惊慌之下,竟然让他们转头先射琼斯……

等弓箭兵跑到队伍后面,根本来不急拉弓,琼斯已经带着骑兵冲了过来……战争结束之快谁都没有想到,杨毅都没有想到,琼斯一个冲击之下,列夫骑士的士兵就崩溃了,乱做一团,当琼斯挥舞起手中宝剑砍掉一个人的脑袋,崩溃的度就更快了。

列夫骑士的士兵们开始逃跑,可杨毅也带着人过来了,还能跑到那去?而且列夫骑士的士兵太软弱了,在洛克郡士兵的眼里,简直就是活动的银币,于是乎,振奋精神,冲杀了都没一个来回,所有列夫骑士的士兵就都举手投降了。

更惨的是列夫骑士,他连铠甲都还没穿上呢,就被冲阵的琼斯杀到了身边,只喊了一句:“我是骑士,贵族,你不能杀我!”然后就被琼斯用剑柄砸在了脑袋上,光荣的躺在了草地上,等杨毅冲过来,战斗已经结束了,卧槽!这特妈是战争?规模小也就算了,打的也是乱七八糟,都没现实世界中两个村的械斗精彩,就是特妈打群架呢。

杨毅哭笑不得,看着躺在地上穿了一半铠甲晕死过去的列夫骑士,实在是无语的很。

更让杨毅无语的是,洛克郡的人民得到了大胜,兴奋的嗷嗷直叫,追着列夫骑士手下的士兵玩命的打……杨毅急了,急忙对身边的福曼道:“阻止大家打列夫骑士的士兵,老爷我还有用,投降的都抓起来,不能死了,谁给老爷我打死了,赔偿我一个金币……”

福曼急忙去传杨毅的命令,洛克郡人民痛打落水狗的热情才消减了下去,杨毅很开心,琼斯却很郁闷,这仗打的也太轻松了,根本没显露出他的勇猛来,有点无精打采,杨毅却不这么看,琼斯冲阵的时候,那真跟个野兽一样,无人能挡,列夫骑士身边还是有两个忠心耿耿的骑兵的,一起去拦琼斯,却被琼斯两剑就给砍翻了,瞬间杀到了列夫骑士的身边。

如此威猛之人,跟猛张飞比也不差啥了,不愧是一只野兽……杨毅策马来到琼斯身边,轻声道:“小伙子们的表现怎么样?”

“还不错,都挺勇敢,但跟真正的勇士还有很大的距离。”

“嗯嗯,好好带领小伙子们继续努力下去,凡是挡在咱们前进路上的都是敌人,都等着你们去战胜,你们不光要战胜敌人,还要战胜高山和大海,今天起,咱们洛克郡的军队就算成立了,送你们几个字,我来了,我看到了,我征服了!”

这句话是凯撒大帝在小亚细亚吉拉城大获全胜,欣喜的凯撒给罗马人报捷时只用了三个拉丁语单词:来了!我看见了!我征服了!惜字如金,却是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的最强音!对于战士来说,这样的词语最能激起他们的血性和抱负,当然童话世界里是没有这句话的,可是从杨毅口中说出来依然是那么的让人热血沸腾。

琼斯的眼睛亮了,他明白杨毅话里的意思,杨毅的抱负绝不止如此,他们的征战只是刚开始,琼斯认真对杨毅道:“愿意为你效忠!”

琼斯旁边的轻骑兵同样因为这句话热血沸腾,虽然都在马上,却都弯腰对着杨毅大声喊道:“愿意为骑士老爷效忠!”声音之大,传到洛克郡百姓的耳朵里,引起了一片片欢呼,杨毅微笑着,心里却有点意兴阑珊,零伤亡就拿下了列夫骑士,他也太特妈弱了,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杨毅骑在战马上,高举手中的长剑,喊道:“我们胜利了!”

“我们胜利了,我们胜利了……”欢呼声传荡在列夫骑士的领地上……

疼疼……列夫骑士感觉头疼的都要裂开了,他似乎做了一个噩梦,一个黑暗无比的噩梦,他好像被洛克郡的那个土老帽给俘虏了,列夫骑士呼吸急促,睁开了双眼,看见自己爬在一匹马上,全身被五花大绑。

啊,想起来了,他的确是被俘虏了,被那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土老帽,东方人给俘虏了,可是老爷我不服气,洛克郡的杨毅骑士是个小人,他根本不按照规矩来战争,列夫骑士激动了,大声喊叫道:“放我下来,我是骑士,我是贵族!”

列夫骑士实在是太胖了,肉球一样的从马上滚了下来,有两人粗壮的男人急忙把他拽了起来,其中一个对他道:“快走,你现在是洛克郡的俘虏了,你这个无耻的侵略者……”

“拿开你那肮脏的手,我是贵族,我是尊贵的骑士老爷,战败了也有贵族的待遇,让你们那个卑鄙无耻的骑士老爷来见我,他卑鄙的偷了我的马,还不遵守贵族之间的战争规则,他不配当骑士,他不是个贵族,他是个小人,卑鄙的小人……”

列夫骑士很是大义凛然,站在原地大声喊叫,扭动着圆滚滚的身子,就是不往前走了,两个看守他的平民有些束手无策,毕竟列夫骑士说的都是真的,贵族即使战败也有贵族的体面,也有相对应的规矩,他们已经被这种规则洗脑了几百年,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押解俘虏的人,是杨毅临时让跟着小矮人们的采木工充当的,由于这些平民们参加了爱郡主义战争,杨毅决定凡是参加了战斗的人都有一个银币的赏赐,所以这些平民们干起活来格外卖力,收拾战场,押解俘虏……

列夫骑士的喊叫让两个伐木工人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好在另外一个比较聪明,杨毅老爷就在队伍后面,不知道该怎么办,当然要去问他们尊敬的骑士老爷,于是他让另外的伐木工看好列夫骑士,转头跑去问杨毅。

列夫骑士相信杨毅一定会给他相应的待遇,他是骑士是贵族,打仗输了有什么了不起的,成了俘虏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是拿钱赎回去,所以他极力摆出贵族的架子,虽然很滑稽,但洛克郡的百姓们看到他,眼神中还是有些敬畏。

这种敬畏是阶级的敬畏,是传承下来的,是固有的思维,是与生俱来的,就像是杨毅刚来到洛克郡,只带着七个矮人和福曼,洛克郡的人也没有想着把杨毅干掉,更没有冲击他的庄园,除非这位骑士老爷剥削的他们连饭都吃不上,洛克郡的人才会跟骑士老爷对着干。

普通的百姓心里,贵族统治他们是天经地义的,洛克郡的人已经很野蛮了,甚至有点无法无天,敢跟剥削他们的骑士对着干,但畏惧还是有的,连洛克郡的人都这么想,可见其他地方的百姓,更是对贵族有着天生的敬畏。

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杨毅竟然干了一件颠覆的事,他并没有亲自前去见列夫骑士,而是给了通报他消息的伐木工一根马鞭,还带来了几句话。

伐木工听话的跑回到了列夫骑士身边,举着鞭子,对列夫骑士道:“我们骑士老爷说了,当俘虏就要有当俘虏的觉悟,你要是不配合,就让我用鞭子抽的你配合,给我走!”

列夫骑士看着趾高气昂的伐木工,感觉天都塌了,那个卑鄙的人,无耻的人,不遵守贵族的人,他不是个贵族……

来往忙碌的洛克郡的百姓看到眼前这一幕,突然一起出了激动的欢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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