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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初恋女友与情敌(第1页)

说到林若依,确实是个有名人,正如方怡说的,她是个歌坛明星,并且是个在华夏国,乃至整个世界都有极大名气的明星。

唐煜愣了愣,脑中浮现一些记忆深处的片段。

这个世界的原唐煜似乎就是林若依的歌迷,很想去听林若依的演唱会,只是门票太贵他无能为力,现在自己去,是不是就等同于帮他完成了一个愿望?

在唐煜愣神的时候,方怡见他迟迟没有动静,于是偏头戏虐的笑道。

“怎么,你也是她的粉丝?”

“这倒不是,只是名头太大罢了。”

唐煜回过神来后,摇了摇头说道。

此次林若依举办演唱会的地点,是在南海市的北城体育馆,距离北城门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

若是坐公交,可能需要一些时间。而此时换成是方怡的超跑,半个小时不到的功夫,就已经到了北城体育馆门前。

“我去取票,你在这里等我。”

将车停好后,方怡说道。

“恩。”

唐煜点点头。

方怡走后,他就站在北城体育馆门前静静等待。闲暇之余,他也是将目光投向身前这座体育馆,好奇的打量起来。

要说这北城体育馆,在南海市也有些名气。

因为它是南海市最大的三座体育馆之一,一些名气不小的运动比赛举办时,都会选择这里作为场地。偶尔也会有一些明星在这里举办演唱会。

“人还真多。”

唐煜偏头看了看左右络绎不绝的人群,惊讶的说道。

或许是因为今天大明星林若依在这里举办演唱会的缘故,这里的人流量比平常时大上许多!

“哟,这不是唐煜吗?”

就在唐煜打量着身前这座体育馆的建筑结构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

这声音传入唐煜耳中,令他感觉有些熟悉,于是他转头看向身后。

就见一男一女并肩走来。

那女人容貌姣好,双手挽着身旁帅气男青年的手臂,一副小鸟依人的姿态!

看清两人的样貌,唐煜仔细想了想后,立即露出一副古怪的神色。

他的记忆里确实有这两人,不过不是他的记忆,而是原唐煜残留下来的记忆。

这两人,一个是原唐煜从初中开始,到高中相恋五年的初恋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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