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逐一排查后,最终锁定了时年岁、荃湾消防处担任救助员的周汉华。
他之所以可疑,并不是他中等身材,也不是声音低沉。
而是案发后他被报失踪,多日不曾去救助站上班。
鉴于周汉华有重大嫌疑且有潜逃的嫌疑。
警方于是全港搜捕周汉华。
然而没想到的是搜捕发出后不久,周汉华居然主动跑去警署“自首”交代问题了。
周汉华承认那张纸条是出自于他手。
他称,一年前他与妻子离婚后,不久结识了施丽娟。
二人一见钟情,很快便同居在了一起。
可相处没多久他就发现施丽娟有性病,并与多名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
这令他十分生气,感觉受到了欺骗。
于是他便跟她分了手,立了那张字据。
此外,周汉华还说案发当日他正好在救助站值班,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而至于案发后他没去上班,是因为他毕竟跟施丽娟曾好过。
如今分手了心里还是很难受,因此去郊外散心去了。
后来得知自己被通缉,立马回来澄清。
警方对周汉华的供词将信将疑,立马前去核实并将李昌带来警署指认。
很快警方就查明,月日那晚周汉华确实是在上夜班,他应该没有时间跟施丽娟去开房。
而李昌再三辨认后称,周汉华除了身材与当晚那个神秘男子相似之外,其他都不像,包括声音。
以上调查显示,好像周汉华与施丽娟之死没有任何干系。
但警方并不这么看,这些反而加深了警方对他的怀疑。
前面说了凶手是有备而来,精心筹划杀害了施丽娟。
很多事情不能只看表面,因为凶手在犯案前就什么都算计好了。
人的模样可以伪装,声音也可以变声,但不在场证据这没法作假。
警方于是再次核查了周汉华不在场证明。
发现消防队的值班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独守岗亭。
也无查岗,期间你在或者不在,别人根本不知。
所以月日当晚出勤表上尽管有周汉华的名字,并不代表当晚他一定就在岗亭坚守岗位。
警方虽然从不在场证明找到了周汉华身上的瑕疵。
但若想钉死他,光靠这一点自然不够,还必须得有证据才行。
于是,警方又重新检验起了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那些物证。
在那碗烧鹅粉发现了一块很不寻常的鹅胸肉。
这块肉被人咬了一口,上面残留着一行参差不齐的咬痕。
其中一处与两边的牙印相比更为突出一些。
显然吃这块肉的牙齿主人左侧门牙位置有龅牙的情况,而周汉华刚好左侧门牙是龅牙。
警方当即将这半块鹅胸肉的齿痕套取下来,还原做出了牙模。
然后又套取了周汉华的牙模。
经对比,二者完全一致。
就此确认了案发当晚在房间内咬下那半块鹅胸肉的人就是周汉华!